金融管理专员撤销Indover Asia Limited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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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二月十八日)宣布撤销Indover Asia Limited(前称Indover bank(Asia)Limited)有限制牌照银行的认可,有关撤销於二○○九年二月十八日生效。

  根据《银行业条例》第52(1)(C)条於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黎嘉恩作为Indover Asia Limited的经理人的指示亦随之失效。

  如有查询,请联络:

传讯总监陈民杰 二八七八 一四八○ 或
传讯经理罗存慧 二八七八 一六八七



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