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份批出四份预售楼花同意书及一份转让同意书
**********************

  地政总署今日(二月五日)公布,该署於一月份发出四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及一份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

  该四份预售楼花同意书共涉及九百五十四个住宅单位,分布於元朗、西营盘、干德道及上水各区,预计於本年八月至十二月落成。而该份转让同意书则涉及八百二十五个位於尖沙咀的住宅单位。

  截至二○○九年一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有二十一份,而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则有五份。

  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九千七百一十五个单位,其中六宗申请涉及四百九十五个单位,预计於本年落成。十四宗申请涉及八千八百九十个单位,预计於二○一○年落成。一宗涉及三百三十个单位,预计於二○一一年落成。

  此外,该署正处理两宗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申请,共涉及二千五百九十六个单位。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一月底有待核准的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二一四七 五四七五,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网址是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该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09年2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