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财务汇报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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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三十日)公布,委任施米高为财务汇报局成员。

  上述委任是根据《财务汇报局条例》(第588章)作出,由一月十九日起生效,任期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施米高由证监会提名,以代替於一月九日辞任财务汇报局的狄勤思。

  施米高在企业管治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他现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公司秘书,并曾参与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财务汇报局成员上限为十一名,包括两名当然成员(公司注册处处长及财务汇报局行政总裁)及其他由行政长官委任的成员。委任成员的权力已转授财政司司长。

  成立财务汇报局是加强规管香港会计专业和上市公司企业管治的重要措施。财务汇报局为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成立的独立法定组织,负责调查香港上市公司的审计不当行为和会计违规事宜。



2009年1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