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经济机遇委员会会议结束后会见传媒谈话内容(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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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一月二十二日)於经济机遇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后,在中区政府合署新翼一楼会议厅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正如刚才行政长官所说,政府将重新研究为有财政困难的公司引入企业拯救程序,给予一些面对短期财政困难但长远仍有生存能力的公司一个翻身的机会。

  企业拯救程序主要是让面对财困的企业可以在一段期限之内,和债权人达成协议,进行重组而避免清盘的命运。

  2001年时,政府曾向立法会提交《公司(企业拯救)条例草案》。很可惜,条例草案经立法会反覆讨论,利益各方未能达成共识,以致条例草案未能通过。我们希望目前的经济环境能给予我们一个契机,就此课题再作讨论。

  企业拯救程序牵动各不同持份者的利益,当中牵涉公司股东、管理层、雇员、债权人和相关专业人士,故此,我们需要各方合作,寻求一个多赢的折衷方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将会立即展开研究。我们留意到一些海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近年修改了他们有关企业拯救的法例,我们会参考他们的经验,以改善上次的建议。

  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会与劳工福利局紧密合作,尤其是有关如何处理公司拖欠遭解雇员工的薪金及其他应得款项的问题。我们亦会听取从事企业重组工作的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我们提出来的方案切实可行。

  之后,我们将会就方案的概念,谘询各相关利益团体包括劳工界、商界、银行界和相关专业界,以及公众人士。若能达致一个各方面接受而又可行的折衷方案,便会手草拟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

  我想再次强调,只有各方都拼弃成见,寻求折衷方案,才能缔造多赢,让企业拯救程序的立法工作重新上路,从而减少企业倒闭,减轻失业。

记者:局长,其实之前已经有那么大的声音,各方都未能达成共识,你为何觉得现时是时机,吸引各方愿意达成这个方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正如刚才行政长官所说,其实在很多海外的相同的司法管辖区,都有类似的企业拯救方案。虽然我们在2001年未能成功通过方案,但我们觉得今次的金融海啸和面对的经济困难,让我们看到其实这个企业方案(拯救)程序是有需要重新去研究。当然,我们亦知道做这件事是一个中期的措施,并非短期可以做到的事。但在金融海啸和面对的经济困难情况下,是让我们看到香港是有需要为这长期工作马上起动。

记者:局长,如果我没记错,上一次草案未能通过的其中一个原因,是由於劳工界反对,担心企业继续营运下去,会用尽资金,反而会引致不能支付欠薪问题。我亦记得银行,即债权人或律师方面亦有些保留。你为何有信心在这情况下可劝服他们接受?行政长官亦曾说过,在海啸期间不应推出具争议性的政策,你提出的这建议会否较有争议性?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你说得对,上次的情况是利益各方都对这方案有些保留。例如雇员关心相对於清盘程序,企业拯救程序会否剥削了他们的权益;亦有一些雇主认为如启动拯救程序,如果门槛太高,则对他们没什么作用;银行则担心程序会否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各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我们认为正因今次的经济困难,暴露了我们缺乏这样的拯救程序,而这是我们企业制度方面的一个缺陷。我们相信大家如果看到有一个企业拯救程序,其实是可以协助一些公司能够处理它们的财务困难,重新重组,令一些可能需要清盘的公司不用清盘,从而保留很多工作和职位。我相信这是一个机会让大家重新讨论这件事,我希望可以利用最近的经验和海外的经验,重新和一些有关的利益团体再讨论,希望大家可以找到一个折衷的方案。

记者:局长,你可否清楚地说,预期可於何时进行谘询?另外,刚才行政长官说,要用一年时间去做,会否不能达到即时救企业的功能?因为一年后,可能金融海啸已平复了。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正如行政长官刚才说,这是一件中期(medium term)的措施。在短期来说,我们有很多措施「撑」企业,但是我觉得虽然如此,这次的金融海啸给予我们一个契机,而经机会亦很赞成我们为这件事展开工作,所以我们认为值得去争取这个时机。我们会尽快做。

记者:局长,想问一下,刚刚提出的方案,希望可以解救濒临倒闭的企业。有没有初步的想法,如何去决定去救哪些企业,有何准则?另外,有没有信心,因为这方案是中长期的,而在海啸中我们是需要一些短期的,即时见到成效的措施。这些中长期的想法,如何可以说服立法会或各方利益团体可以放弃他们的想法?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第一个问题是有关细节的事情,关於整个企业(拯救)的门槛如何,在这里很难一次说清楚有关细节。今次行政长官设立经机会的目的,除应付短期内金融海啸带给我们的困难外,亦希望利用这契机,研究如何长久增加香港的竞争力。这亦是经机会一个很重要的目标,所以在这目标下,经机会委员提出这建议予政府考虑,而我们是接纳这建议去做研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2009年1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