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打击违规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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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今日(一月二十日)提醒新鲜粮食店及街市肉档经营者,不可出售未获准售卖的肉类。
根据搜集得的资料,食环署人员怀疑位於湾仔道40号B铺及46号的两间新鲜粮食店未经准许售卖羊肉,今午突击搜查有关肉档,共捡获约90公斤冰鲜羊肉。两名男子现正协助调查。
食环署发言人说:「该两间新鲜粮食店一间只准售卖新鲜牛肉,另一间获准售卖新鲜猪肉、活家禽、新鲜家禽屠体及冰鲜鸡,而经营者却管有冰鲜羊肉以供出售,因而违反《食物业规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他说,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零售层面出售的肉类及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发言人说:「任何人士如对零售商出售的肉类有怀疑,应立即致电本署热线二八六八 ○○○○。」
完
2009年1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