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局回应高级行政人员薪酬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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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医院管理局发出:

  就传媒查询医院管理局高级行政人员的薪酬待遇,医管局发言人有以下回应:

  医管局设有一套既定的机制考虑及决定所有员工及高级行政人员的薪酬待遇。医管局大会负责审批一般员工的周年薪酬调整幅度,主要是切合日常生活开支的增幅。调整幅度通常与公务员的周年薪酬调整方案相若。在二○○七/○八年度,两个级别的薪酬调整幅度分别为4.96%及4.62%。

  至於高级行政人员(包括医管局总办事处的总监及主管、医院联网总监及医院行政总监),他们的薪酬待遇及合约条款都是由医管局大会辖下的职员委员会厘订。

  除周年薪酬调整外,对医管局大部分员工及高级行政人员来说,假如其薪金未达顶薪点,而工作表现优良,则可获发增薪点。

  至於个别高级行政人员的薪酬待遇如与周年薪酬调整的幅度不同,主要是基於不同的原因,包括职务转变(例如负责更多职务、升职等)、改变计算薪酬待遇的方法(例如以购屋贷款代替现金津贴、以薪代假等);或合约条款的改变(假如由合约转常额聘用),以及获发约满酬金。不过,医管局不宜单方面披露个别员工的薪酬待遇详情。

  医管局指出,员工薪酬开支占该局总开支接近八成,主要是因为医护服务是一门人手密集的专业。医管局强调,政府及立法会一向都监察医管局每年的开支,包括员工薪酬、药物及医疗器材,以及其他开支,而医管局大会亦设有恒常机制监察医管局每年提供医护服务的开支,包括员工薪酬方面的支出。医管局会确保善用公共资源,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009年1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