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因涉及伪造护照的罪行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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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香港人及两名内地居民因涉及伪造护照的罪行,昨日(一月十四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香港居民洪恩临,又名洪伟林,五十二岁。他被控一项管有伪造旅行证件的控罪,因而被判入狱两年零八个月。

  两名内地居民,王云光,三十七岁及吴丽华,十七岁,他们各被控一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因而各被判入狱八个月。

  案情透露,於二○○八年七月八日,入境处人员於一班前往阿姆斯特丹的航机之登机闸口附近,截查三名被告。在查问时,洪从裤袋里抽出两个信封并搁在地上。信封内发现两本韩国及两本日本护照。而护照上分别载有王及吴的照片。

  化验结果证实上述的韩国及日本护照是伪造的。

  在警诫下,洪承认受一名人士所托运送上述伪造护照到荷兰及转交王及吴,以收取金钱报酬。

  王及吴亦在警诫下承认被安排以假证件前往欧洲寻找工作,以及在入境香港时向入境处人员讹称前往其他目的地。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士管有伪造旅行证件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此外,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亦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2009年1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