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违例经营会社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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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持有会址合格证明书於中环经营会所的男子今日(一月十三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判罚2,4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去年七月巡查一间位於中环罗便臣道持有合格证明书的会所,发现会所的布置与证明书注册图则不符,间格亦被非法改动,违反了合格证明书第3及第16项条件。身为会址合格证明书持有人的男子公司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21(1)(a)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当局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完
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