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环境局局长就「空气污染与公众健康」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一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甘乃威议员提出「空气污染与公众健康」的议案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多谢主席,多谢各位就议案发言的议员。正如我在第一次发言时清楚指出,无论是政府、议会或群众,大家对空气污染的问题都极其关心。正因如此,政府在过去两年的施政报告,以至环境局的实际政策范畴内,我们在这方面都尽力去做好。

  就空气污染问题,是严重了?恶化了?好转了?我们不能单靠推窗望天,亦要有些实际数据。当然,在各位议员刚才发言时,亦引用了不同的数据。但我想借这个机会给予大家更近期的数据。我刚才也说过,在2002年时,我们和广东省签署一个2010的减排目标时,曾就空气中四种污染物订立一个减排目标。沿用那个标准来看,其实在过往几年,或以最近期的数字来讲,以2007年整年计算,三种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粒子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这三种污染物在2007年已分别减少了百分之二十至五十。这跟我们原先希望在2010年的减排目标,无论在走势或趋向方面皆符合。

  不过,正如部分议员亦提到另一个污染源头,即由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硫,过往几年仍有上升趋势,但这上升趋势在近年亦有比较大幅的压抑。在2004年,上升幅度为百分之四十六,2006年则上升百分之十二,下降至2007年只上升百分之二。我们期望由2008、2009,以至2010年,二氧化硫的数字会下降。这主要得力於我们就发电造成的排放管制所采取的工作。稍后,我将就这方面作为例子去解释如何透过这方面的工作改善我们的空气(质素),但整体而言,这四种污染物的情况大概是如此。因此,在未来两年,我们较有信心可达到原先在2010年订下的指标。

修订空气质素指标

  第二个大家提及的话题,就是我们检讨空气质素时,经常以世卫的标准作援引,这个标准其实坊间很多朋友都看过,容许我简单以七种主要污染物,究竟香港现时的数字比世卫的标准由初期至最终有何分别?以二氧化硫为例,我们刚才讲过,香港现行的指标,大家都觉得强差人意,350微克每立方米,世卫的最终标准是20,我刚才说过,即要减百分之九十以上。中期的标准(1)是125,中期标准(2)及(3)是50微克。

  在可吸入悬浮粒子方面,如果用二十四小时通常较严格的算法,香港现时的质素指标是180,世卫的中期指标(1)是150,最终为50,所以是有相当程度的差距。

  有议员刚才提及可悬浮粒子PM10的数字,其实这个较为宽松。无错,香港现时的标准55个微克比中期(1)为优,但这是唯一一个现行指标是优於世卫的,其他方面其实都有一个距离。

  PM2.5,即一个较小的微粒,现时香港未有这方面的标准,世卫的标准由中期指标(1) 的24小时75微克,一直至最终的25微 克。氮氧化物以通常严谨些的算法,一小时内香港的空气质素指标是300,世卫的标准只有一个,是200。香港现行的标准,臭氧每小时是240,世卫的中期(1,2,3)期是160,最终是100。一氧化碳,如以一小时计,香港现时的指标是3万,跟世卫的标准一样。铅,以三个月计,香港现时有1.5微克指标,但世卫现时未有。

  我如此说明,以香港现有的指标跟世卫比较参考,有悬殊的地方,有个别污染物悬殊相当大,例如大家最关心的二氧化硫,如以最终的目标计算则悬殊极大,但亦有悬殊较细,差距较细。当然,如果我们做空气质素指标的检讨时,我们就因应不同的指标,针对香港的污染情况,哪个重要时,便逐步收紧,但也要考虑确切的情况。

  甘乃威议员刚才提及,希望2015年可以将二氧化硫一下子达到世卫的最终标准,即是由现时350微克去到20微克,简单来说,是要将空气内的二氧化硫减低约95%,如果要这样的话,我们要将现时发电的燃料组合作翻天覆地的改变。这只是作为一个例子去说明我们工作的过程中要考虑什么。在空气质素检讨当中,我们将会推出一篮子的方案,大体上我们可以分为六个方向。

  第一个就是如何进一步收紧管制发电厂的排放,尤其是针对二氧化硫。我们亦在施政报告提及,举例来说,本地发电由百分之二十八用天然气,增加至百分之五十,我们会提出这一类的方案。

  第二类就是加强管制汽车排放,刚才很多议员都有提出。

  第三类是管制其他的排放源,例如非道路使用的汽车,或者装备、船舶的排放。

  第四类是采用环保交通管理的措施,例如很多议员提及的低排放区,行人专用区等等。

  第五是加强环保基建,譬如铁路运输这一类的规划。

  最后一个就是增强能源效益措施。

  这几类的措施都和议员刚才提及个别的措施接近,只不过大家在比重方面会如何做(有不同)。因此在检讨当中,我们会就不同类型的措施作出评定,譬如经济成本如何?效益如何?用什么组合才能达到什么程度的改善?

  如果我们以刚才大家特别关心的能源为例,好像我在第一次发言所讲,有议员批评政府在环保和能源政策方面可能有所冲突,这正正就在新一届政府里面将环保和能源结合的时候,可以除了看我们的能源供应外,亦可以看能源造成的污染如何去管治。

  简单来说,大家会记得过往年半以来,就能源方面,我们除了确保有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之外,我们透过四、五个重要方面在能源政策内落实环保措施,包括在新订立的两间电力公司规管协议当中,订立了一个污染排放的赏罚机制。如果排放不能达标的话,会有扣除利润的方式。反之如果能够做得好,三个排放源都能够做到超於我们的水平的话,有一个小小的奖赏。

  第二方面来说,排放上限不单只透过以往的发牌制度规管,而是透过我们提出,立法会通过的《空气污染管制条例》,透过技术备忘录,透过法律规管排放上限,比以前的规管更加严格,我们亦每年逐步将两间电力公司电厂发电排放逐步收紧。

  第三方面,大家记得,我亦在以往场合讲过,我们刚在去年八月和内地签订的清洁能源备忘录实质上容许香港有一个新的机会可以使用多一些清洁能源,包括核能的延续和天然气比例的增加。因为往往我们如果只减少燃煤而无法增加清洁能源的供应,这只是纸上谈兵。在这一份协议,我们能够希望透过内地「西气东输」起码增加我们电力公司气源接近一半,亦基於这个因素,我们才有条件在施政报告提及,可否将来透过天然气发电的比例由百分之二十八增加至百分之五十。至於刚才余若薇议员问及实际上的时间表,即是「西气东输」能够建成的时间和两间电力公司取得新的气源,我相信在二○一○年代的中期左右会做得到。

  第四方面,有议员提及,在电力方面应该多使用再生能源,这方面我们同意。这亦是为何在新的两电规管协议内,容让两间电力公司在它们原有百分之九点九九准许利润之上,如果能够使用再生能源的话,准许利润就可以达到百分之十一。

  最后一点就是在能源政策推行的同时,在去年的施政报告当中特别提出「低碳经济」,透过能源效益的鼓动,在使用能源方面聪明一些、节约一些,这包括施政报告提及多项的措施,由地区上的区域风冷系统,以至法例订定一些最低效用的标准和出资鼓励市民关注能源效益、进行审计、改善工程等等。

  这一系列的措施其实就是我们在检讨新的空气质素指标的同时,如果能够提出一些方案的时候,我们如何去回应。用相同的方法,我们可能在将来的讨论会就能源以外,譬如交通运输、其他规划方面,其实可以用这个方式去进行。

  由此大家可以看到,这个过程需要和社会各界有深入的讨论,亦要考虑一些技术、经济和实质可行的层面才能达成,否则空气质素指标只会是一个口号或者数字。在评估落实新的空气质素指标方面,有议员提出应以公众健康效益为主导思想,这个政府是同意的。亦有议员提到我们会否透过与公共卫生有关的政府部门合作去做,其实在环保署有一个针对空气质素指标的小组,其中包括食物及卫生局是顾问小组的成员之一,而在其下的工作小组,亦有卫生署的专业同事参与,所以这一方面大家可以放心。

烟雾警示系统

  有议员提及烟雾警示系统,过往在持续发展委员会亦有一个类似的建议,我们认同必需适时向公众提供空气污染的资讯和警示,好让市民能更清楚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环保署自1995年已每日发布空气污染指数及预报,并在1998年改为每小时发布一次,并加入路边空气污染指数。正如有议员提及,我们会於空气污染指数达到「甚高」水平时,向公众发出警示或者健康的忠告。至於要考虑到建议是否要上班或上学,相信这方面要较为深入的公众讨论,以免讯息混淆。

  我们在检讨空气质素指标同时,亦委托了一个由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与及香港科技大学学者组成的顾问团队,对空气污染指数系统进行研究。希望可在2009年完成,看这个警示系统有没有可以改善的措施。

空气污染健康追踪研究

  有议员提及空气污染健康追踪的研究,其实过往有很多学者、专家做了不同的研究。环保署由1997年开始,共委托本地大学进行了超过八项与空气污染对健康或经济影响有关的研究。研究结果已在环保署的网页发表。我们会继续与本地大学及专家合作,而在环保及保育基金注资之后,我们鼓励和科研机构合作,如果有合适的计划,我们乐意去资助。至於是否要做到一个追踪性的长时间研究,要考虑香港的人口变化情况,以及是否有实际需要,不过,政府乐意接受不同的意见,或是这方面的申请。
 
交通繁忙地区控制车辆排放措施

  就控制交通繁忙地区车辆排放的措施来说,政府一直有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专营巴士在旺角、铜锣湾、中环等交通繁忙通道的车辆流量中占有较大比率,例如在弥敦道有三四成;中环德辅道中约有四成。运输署一直推动专营巴士公司调派更多较环保巴士在繁忙交通通道行走。截至2008年9月底,所有行驶怡和街,和超过90%行走轩尼诗道及弥敦道,和超过80%行走金钟道及德辅道中的巴士,已符合欧盟II期或更高的废气排放标准。

  有议员提到政府应该设立「低排放区」,其实我们已开始了这方面的探讨,目前的做法,会先以专营巴士作为试点车辆,限制废气排放量较多的专营巴士进入「低排放区」,以评估「低排放区」对改善路边空气质素的效果。我们会与专营巴士公司做这方面的工作,有结果时再与大家讨论。

  香港地少人多,为减少交通挤塞和空气污染,政府一直提倡使用公共交通服务,尤其是集体运输工具。随公共交通服务的素质和网络大为改善,每日有近九成的乘客使用公共交通服务,而香港公共运输系统的使用率很高,每日载客量约达1,200万人次。铁路的每日平均载客量为410万人次,约占公共交通服务整体载客量的35%,稍微高於专营巴士所占约34%的比率。随铁路的发展,我们觉得与改善空气质素的工作是同步进行。

资助更新车辆减少排放

  在资助更新车辆减少排放方面,在二零零七年四月起,政府透过32亿的资助计划,鼓励车主尽早更换其欧盟前期和欧盟I期柴油商业车辆。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辆的申请限期原为二零零八年九月底。在过去有不少运输业团体要求政府延长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辆的资助申请期。政府在考虑以更环保的新车替代这些旧车的环保效益和运输业界的意见后,已在今年九月二十五日决定延长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辆的资助申请期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自计划推出后,至去年年底,已经有两成商用车辆更换了新车,我们希望这数字会继续增加。议员会明白到,除非诱因大到不能抗拒,否则我们要考虑除了诱因之外,有没有其他措施。我们原本有考虑,亦概念性地提出是否值得将很旧的车辆,增加牌费,但上次在环境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上,以及刚才有议员都觉得有保留。我相信一方面要关心环境,另一方面亦要考虑一些措施要有效的推行,所以在环境局的立场,我们会继续尝试将不同的方案提出和各位讨论。一方面会考虑业界的要求,亦希望议员明白在空气污染的情况下,确实每一项措施都要尽量去做,无论是汽车的更换,以至停车熄匙的措施等。

  在巴士方面,有议员要求巴士公司尽量更换其巴士,我们会尽量要求巴士公司将较环保的巴士调派到繁忙的交通通道行走。有关控制专营巴士废气排放方面,政府已在新的巴士专营权加入条款,规定有关公司新订购的巴士必须采用市场上已有并已获肯定的最新环保技术。此外,从2006年10月起,所有新登记的专营巴士的废气排放标准必须符合欧盟IV期水平。

  当然,如果要在短期内更换大量旧的巴士,会在财政上或票价上做成压力,我们认为现时可以做的工作是透过续步更新巴士车队,并同时以巴士路线重整和安装减少废气排放装置等措施配合,以减低专营巴士的废气排放量。值得一提的是,现有的专营巴士大部分(约91%)已装有符合欧盟排放标准的环保引擎,所有欧盟前期和欧盟I期的巴士已安装柴油催化器,而政府亦正推动专营巴士公司陆续为欧盟II期和III期的巴士安装柴油粒子过滤器,这些减排装置有助减少这些巴士的废气排放,减低粒子的排放达80%。

加强能源效益

  有议员,包括刘秀成议员提及要加强能源效益,这方面在已往讨论很多,而且有计划、有法例、有资助计划等,在这里我不再重覆。

绿化工作

  李永达议员修订里有一点提及绿化工作,除了今早听取林郑月娥局长的回答时知道我们在市区绿化里有一个绿化总纲,自去年我们在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注资后,有一项工作我们特别鼓励天台绿化,至今我们已资助超过一百个不同建筑物的天台绿化,包括学校、志愿机构等,拨款三千多万。我们会继续做这项工作。

  有很多议员提及在2010年后的区域空气改善计划,尤其是同内地的合作,在今早的答问里我已详细提及特区政府同广东省政府双方就环境的合作,由空气以至其他方面工作一个做法,简单来说,我们由过往一些项目性或专注空气质素共同订立指标下我们逐步深化合作,以至多方面在其他领域去鼓励建造一个更加环保、绿色的区域。就广东省方面的工作,其实李慧攌员部份帮我回答了陈克劝议员的一些内地所采取的措施,例如电厂脱硫装置等。广东省方面主要除了发电厂方面的工作外,在车辆标准和油品的标准在过往的日子是逐步加紧,例如广东省已将所有新注册登记的车辆必须要符合国三等如欧盟三期的排放标准,而在深圳、广州、东莞、珠海、中山等主要城市的车用油品标准都要符合国三标准。在这方面来说,我们在谈论中亦希望广东省逐步提升,因为我们见到北京已去到国四标准。另外,珠三角地区就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等开始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的工作,这对於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亦有所帮助。

  除了汽车外,由於广东省是一个工业基地,所以在清洁生产、工业程序方面改善,他们会很着力去做。去年我们提出的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透过香港资助港商做清洁生产的审计和改善亦协助了我们同内地的政府单位就主要的城市包括东莞、佛山、江门、惠洲、中山等地区联手推广伙伴计划,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会继续。

  我们目的是要在未来今年争取以其达致我们原先在2002年所订的2010年的减排目标,我们亦开始为2010年以后订立一个新指标,我相信这个新指标要考虑到两地在经济,环境的差异的不同的措施,希望在来年加紧做好这工作。

  主席,我再一次感谢大家在即将推出的空气质素指标的检讨前提出这个动议,因为这会给我们一个好机会,一方面向大家解释这个目标,另一方面可加强市民对这个工作的关注。

  有几点我觉得在总结时值得提出的,第一,政府同意在空气质素指标,必须要与市民健康生活为一个目标,如果不是,我们不会采纳世卫的指标,因为世卫的指标很清楚讲明以市民的健康作为目标,这一方面,特首在施政报告讲得很清楚,我们希望说明这一点。第二点,刚才我解释世卫的标准,大家都知道,我们未必能够一步到位,但亦不代表我们会因此而却步,以一个容易达到的标准作为最终的指标,正如我在第一次的发言中,我们不会以某一个阶段作为最终的指标,而是要按照香港的情况,续步达至符合世卫的标准,这方面我们要按不同的指标,不同的策略与公众讨论。

  第三方面,在未来的工作,我们要将不同的方案,不同的时间表,又或是市民要付出的代价,全面去谘询市民,希望到时议员或团体给予多些意见,亦希望将来提出改善空气质素的措施,无论是能源的改变,可能涉及很多投资或影响到电费,以至一些有个别人士认为是微不足道,包括停车熄匙等措施,希望全面获得议会的广泛支持。

  多谢主席。



2009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57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