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七题:协助年轻人首次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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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最近不少年轻人向本人反映,他们殷切希望政府推出措施,以协助他们首次置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於上月五日回答本会议员的质询时透露,首次置业贷款计划(「置贷计划」)在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二○○二年三月底接受申请期间,共接获80,007宗申请,当中33,433宗获得贷款,余下的46,574宗则不获贷款。局长又表示,政府在二○○二年就资助房屋政策重新定位后,鼓励市民置业再不是其房屋政策的目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按申请人所属的年龄组别(以5岁为一组)分别列出获得贷款及不获贷款的置贷计划的申请宗数;

(二) 会否重新检讨上述资助房屋政策,以期与时并进;及

(三) 会否积极研究推出相关措施,以协助大学毕业未满5年、但有稳定工作的年轻人置业?

答覆:

主席:

  我就问题的三部分答覆如下:

(一) 根据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提供的资料,房协在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二○○二年三月底推行「首次置业贷款计划」期间,共接获80,007宗申请;当中共有33,433宗申请获批出贷款,余下的46,574宗申请因不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人未有完成申请程序而未有获批出贷款。申请人的年龄分布如下:

年龄组别      获批个案      不获批个案
20岁或以下    236       4680
21岁至25岁   7,172     8,692
26岁至30岁   14,131    16,325
31岁至35岁   7,055     8,341
36岁至40岁   2,741     4,155
41岁至45岁   1,072     1,899
46岁至50岁   558       959
51岁至55岁   270       484
56岁至60岁   125       184
61岁或以上    73        855

* 要符合「首次置业贷款计划」的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年满十八岁,并符合相关的入息及资产限额以及居港年期等规定。

(二)及(三) 正如我在本年十一月五日以书面回覆立法会有关「首次置业贷款计划」的提问时指出,政府在二○○二年就资助房屋政策重新定位,政策目标是集中资源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住公屋,并退出作为发展商的角色,停止兴建和出售资助公营房屋,将干预市场的程度减至最低。鼓励市民置业再不是政府房屋政策的目标。我们认为市民置业与否,应该根据个人意愿和负担能力来决定。政府不应该担当贷款机构的角色,影响市民就其负担能力而行使的置业决定。
 
  我们认为上述原则在金融风暴,经济不明朗时期更应切实遵行。在目前情况,我们没有打算改变现时的资助房屋政策,亦没有打算恢复推行任何置业贷款计划。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以及私人住宅物业的供求情况。



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