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长谈旺角发生的高空掷物案件(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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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在中区政府总部中座大堂会见传媒的发言及答问全文:

保安局局长:特区政府对星期六在旺角发生的高空掷物的案件非常重视,警方现在正全方位去调查。我在这里呼吁,如果市民对这案件有任何的消息,可以和我们警方联络。我也在这里要提醒香港市民,高空掷物特别是扔下这些腐蚀性液体,如果伤及别人,刑罚是非常重的。还有,这些没有意义的和不负责的行为是损人不利己的。我们香港人一直都保持香港是一个最安稳的城市这称号的,我相信大部分香港人都是守法的,我也呼吁市民千万不要作这没有意义的事。

记者:暂时调查的进展如何,以及有没有困难呢?

保安局局长:困难是一定有的,第一是我们没有资料,调查的进展我暂时也掌握不到,所以我们也要呼吁,如果市民在这方面有任何的消息或资料可以与警方联络。

记者:另外有一宗宝勒巷纵火案在内地拘捕了疑犯,是否真的已拘捕了,并正准备移交香港?

保安局局长:我不会评论个别事件。一直以来,内地的公安与我们警方是有很好的合作,在过往多宗的案件中,也应我们的要求把我们通缉的犯人,当他们被拘捕后送交我们。一直以来,我们也提醒那些作奸犯科的人,如果他们在香港犯法,我们也会全力去通缉,内地已不再是一个避风港。

记者:但会否准备移交来香港?

保安局局长:如果他们有作出拘捕,我们也有机制的。



2008年12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0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