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务处推出全新的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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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公布,新版的「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表格编号:ID 1003A及ID 1003B)、「来港就读申请表」(表格编号:ID 995A及ID 995B)、「来港投资(开办/参与业务)申请表」(表格编号:ID 999A及ID 999B)、「受养人来港居留申请表」(表格编号:ID 997)及「输入劳工来港就业申请表」(表格编号:ID 1001A及ID 1001B)将於下星期一(十二月十五日)推出,新版表格分别适用於来港旅游/过境、就读、投资(开办/参与业务)、受养人来港居留及输入劳工来港就业的申请。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新版的双语申请表格的设计比现有表格更浅显易懂,有助申请人及保证人提供资料以支持其申请。此外,如同今年五月已推出的专业人士来港就业及来港受训的申请表格,新版来港就读及投资(开办/参与业务)申请表格同时融合随行受养人的资料,有关随行受养人无须另行填写及递交受养人来港居留申请表。

  新版申请表格可由十二月十五日起於入境事务处查询及联络组、入境事务处各分处、中国驻海外使领馆、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入境事务组及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免费索取。申请表格亦可从入境事务处网址www.immd.gov.hk下载。

  现时相关的申请表格将可继续使用至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



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