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亿元特别信贷保证计划下周一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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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今日(十二月十二日)通过政府成立1,000亿元特别信贷保证计划,工业贸易署(工贸署)将於下星期一(十二月十五日)开始接受贷款机构的申请。

  行政长官於十二月八日宣布在特别信贷保证计划下,政府的信贷保证总承担额将由70亿元增至1,000亿元,为商业信贷市场提供约1,420亿元的贷款。视乎实际贷款数额,预期约有40,000家公司可受惠於加强后的计划。

  在特别信贷保证计划下,政府会为贷款机构所批的贷款提供70%的信贷保证。每家企业可获的最高贷款额为600万元。在这个上限内,最多300万元可用作循环信贷。

  每笔贷款的最长保证期为三年,或直至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以较早者为准),并容许六个月的宽限期,期间借款企业可以只偿还利息;之后,贷款须按时清还,最长还款期为三十个月。

  工贸署发言人表示:「由於政府承担更大的坏帐风险,我们期望贷款机构会更积极批出贷款,特别是向中小企业,同时在审核和处理借贷申请时,会继续保持专业及审慎。」

  发言人补充:「提供循环信贷会为机构提供更大弹性,有助为市场注入更多流动资金。」

  所有在香港有实质业务的企业,不限规模或行业,惟上市公司除外;均合资格申请。有关计划将由下星期一开始接受申请,为期六个月。

  截至今日,共有六家贷款机构,包括东亚银行、恒生银行、渣打银行、大新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和中国银行已与政府签署法律文件,并准备接受有关计划的申请。有关的贷款机构名单,请浏览工贸署网页www.smefund.tid.gov.hk。随更多贷款机构加入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网页资料会不时更新。

  发言人说:「当更多的贷款机构与政府签署法律文件后,我们预期贷款机构的数目在未来数周会增加。」

  所有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的申请,必须透过参与计划的贷款机构递交。工贸署将於十二月十五日开始接受贷款机构的申请。



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