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军行动」拘黑工及雇主共二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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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处及警方於今日(十二月十日)举行联合行动,打击雇用非法劳工,共拘捕了22人,包括17名非法劳工及5名雇主。

  在「冠军行动」中,两部门分别搜查共42个地点,包括货仓、洗衣工场、食物工场等,共检查了175名雇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被捕的17名非法劳工,12名为内地人士,3名为菲律宾籍人士及两名为巴基斯坦籍人士。

    於上星期四(十二月四日)入境事务处亦在全港各区展开一连串打击非法劳工的行动,共拘捕109名涉嫌触犯入境条例的人士。

  入境处发言人称:「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均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三十五万元及入狱三年。」

  发言人强调:「入境处会继续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人士,并对雇用非法劳工的雇主作出检控。」



2008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