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四题:非本地孕妇使用医管局产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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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自二○○七年二月一日起对非本地孕妇实施产科服务新安排,包括设立预约制度,以及把有预约者的产科套餐服务收费由原先20,000元提高至39,000元,而没有预约者的收费则提高至48,000元。本年八月五日,医管局宣布暂停接受非本地孕妇预约九月至十二月期间在公立医院分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二○○七年二月一日至今,非本地孕妇预约使用公立医院产科服务的人数(及当中有多少人的丈夫是香港居民)、提高收费带来的额外收入、公立医院增加了多少张产科床位,以及增聘了多少名医护人员;

(二) 鉴於当局曾於本年二月表示,医管局会於本年年中就非本地孕妇使用公立医院产科服务进行全面检讨,该项检讨的具体内容为何,以及有否邀请民间团体参与;及

(三) 本年九月至十一月期间,公立医院产科床位的平均数目及床位的平均使用率;同期有多少名没有预约产科服务的非本地孕妇到公立医院临盆、当中有多少人的丈夫是香港居民,以及该等数字与二○○七年同期的有关数字如何比较?

答覆:

主席:

  为应付近年非本地孕妇(包括内地孕妇)对香港产科服务急剧增加的需求,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自二○○七年二月一日起对非符合资格人士(注一)实施产科服务新安排,包括在公营医院设立产科服务的预约制度。凡有预约者,其产科套餐服务收费由原先20,000元提高至39,000元。没有事先预约而入院人士,其收费则提高至48,000元。措施亦包括在私家医院设立预约制度,以及入境事务处实行的入境配合措施。

  这些安排旨在:

(a) 确保本地孕妇得到妥善和优先的产科服务;

(b) 把来港分娩的非本地孕妇的数目限制在香港医疗体系可以应付的水平;以及

(c) 遏止非本地孕妇在临盆一刻才经由急症室紧急入院的危险行为。

  而医管局於今年八月公布暂停接受非本地孕妇预约今年九月至十二月期间在公营医院分娩,目的是确保公营医院妇产科在产科服务高峰期能够预留足够的名额予本地孕妇。医管局会继续因应服务需求情况对其产科服务预约安排采取适当的措施。现就各项提问答覆如下。

(一) 由二○○七年二月一日至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医管局共录得14,303宗非本地孕妇预约使用产前检查及分娩服务。由於非本地孕妇在使用医管局的服务时,并非必须提供其配偶的资料,医管局只能按部分非本地孕妇提供的资料,粗略估计在该期间使用医管局分娩服务的非本地孕妇中,约有5,800名的配偶为香港居民。

  由於在二○○七年二月实施产科服务新安排之后,非本地孕妇使用医管局服务的需求、收费模式及付款安排等均有所改变,因此我们难以直接计算出实施产科服务新安排后医管局的额外收入。由二○○七年二月一日至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医管局向非本地孕妇提供产前检查及分娩服务的总收入为约六亿元。

  医管局因应在二○○七和二○○八年产前检查及分娩服务的整体需求增加,分别相应增加了产科病床和医护人手。比对二○○七年二月与二○○八年九月,新增的公营医院产科病床共有74张,而新增的医护人员(以相当於全职雇员的数目计算)则包括14名医生及31名护士。

(二) 医管局曾於二○○八年年中,就产科服务新安排进行检讨,检讨内容包括新安排实施成效、人手及员工培训,以及医管局的服务量等。医管局在进行上述检讨时,曾参考相关组织的意见。检讨结果已於二○○八年五月向医管局大会汇报,有关文件亦上载至医管局网页。

  至於非本地孕妇产科服务的收费安排,收费水平经参考有关服务成本以及私家医院和医管局私家服务的收费而定。由於现时有一宗相关的司法覆核个案仍在进行中,当局在现阶段不适宜就此事作进一步回应。

(三) 由於医管局尚在整理二○○八年十一月的数据,因此只能提供在二○○七年九月至十月和二○○八年九月至十月期间的数据作比较。在这两段时期内,公营医院产科病床的平均数目、公营医院产房平均使用率,及没有预约而在公营医院临盆的非本地孕妇数目列於附表。

(注一): 「非符合资格人士」指并非属於以下任何一个类别的人士:-
(i) 持有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发出的香港身份证的人士;
(ii) 身为香港居民的11岁以下儿童;
(iii) 医管局行政总裁认可的其他人士。



2008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