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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於和谐之家第二十三届周年大会暨「和谐家庭与社会发展」论坛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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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於和谐之家第二十三届周年大会暨「和谐家庭与社会发展」论坛的致辞全文:

黄庆春法官(和谐之家董事局主席),各位嘉宾和朋友:

  我很高兴今天出席和谐之家第二十三届周年大会。和谐之家早於1985年成立了香港第一所庇护中心,为受虐妇女及其子女提供紧急住宿服务,并一直为受家庭暴力影响的妇女和家庭提供服务和帮助,又透过公众教育大力推动建立和谐家庭工作,成绩有目共睹。

  今天(十一月二十五日)是国际终止妇女受暴日,可见家庭暴力已成为环球社会关注的问题。香港政府一直致力打击家庭暴力,并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一系列预防及支援等专门服务。

  在过去数年来,政府不断增加拨款,加强有关服务和支援,例如增加社工人手;强化电话热线服务;增加妇女庇护中心的宿位和支援;增设危机介入及支援中心;推动社会各界协力建立「社会资本」;拓展「及早介入」服务;加强前线员工的培训;以及藉宣传和教育宣扬家庭价值等。

  在2008至09年度,支援家庭暴力受害人及有需要家庭的预算拨款已达15.8亿元,较上个年度增加了12.8%,占社署总开支的4.6%。

  来年,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及有需要家庭的直接支援,具体措施包括增加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和临床心理服务课的人手;进一步发展施虐者辅导计划;强化危机中心的支援;以及继续加强公众教育,尤其会重加强四间妇女庇护中心的社工人手、强化对前线人员的督导和临床支援,以及提升处理入住申请的效率。我知道和谐之家稍后将会搬迁,同时会增加宿位,为更多有需要的妇女提供适时帮助。

  在法律保障方面,我们在今年六月刚完成修订《家庭暴力条例》,大幅扩阔《家暴条例》涵盖的范围,由原来只针对配偶和异性同居者之间的骚扰行为,延伸至包括前配偶、前异性同居者,以及直系及延伸家庭关系的成员。

  经修订的《家暴条例》亦赋权法院可在发出《禁制骚扰令》中规定施虐者参与「反暴力计划」,协助他们改变其暴力态度和行为,而和谐之家亦是提供有关服务的机构之一。

  至於修订法例的成效,自今年1月至7月的七个月期间法院根据《家暴条例》发出的强制令只有13个,但在8月份修订法例实施后两个月内,已发出了7个强制令,成效可见一斑。

  不过,预防胜於治疗,如能及早识别有危机的家庭并及时提供适切的介入服务,有助防止家暴问题进一步恶化。鉴於近期全球金融风暴可能令部分市民陷入财政危机,以致引发情绪及家庭问题,社署已由今年10月13日起向芷若园和向晴轩额外拨款120万元,以增聘人手开设注册社工接听的24小时「金融危机情绪辅导热线」,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辅导服务。

  除了热线服务外,社工亦会提供面对面的辅导服务,并举办支援小组,协助因财困而触发情绪或家庭问题的个人及家庭,加强他们处理压力的技巧,协助他们积极面对有关问题。社工亦会按需要将个案转介予合适的福利服务机构跟进。

  打击家庭暴力,政府固然责无旁贷,必须不断改善有关政策和措施;但社会各界,包括社区邻里,亦须各自在不同岗位同心协力,更有效地预防家暴,并为受害人及其家庭提供更完善的支援。

  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我们身边的邻里其实是非常重要的「社会安全网」。因此,政府会继续透过「社会投资共享基金」实践「以社区承托家庭」的策略,动员社区内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的人士建构邻里互助网络,推动邻里彼此关怀,实现跨代跨层共融的目标。

  和谐之家在打击家庭暴力和帮助受虐妇女的工作上一直走在最前线,不仅开拓了各式各样的施虐者辅导服务,还设立了多元化的求助热线,以切合不同人士的需要。我期望与在座各位继续紧密合作,携手打击家庭暴力,建立家庭和谐的社区。

  最后,我祝愿各位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多谢各位。



2008年11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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