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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谈延长豁免雇员再培训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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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就延长豁免雇员再培训征款至二零一三年的决定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早开会,决定把雇员再培训征款的豁免期由原来的两年延长至五年,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即是说,在这五年期间内,任何由入境处发出的外劳或外佣签证,都不会收取征款。这个决定今日会刊宪,明日我们会把新的公告提交立法会,取代现时两年的公告。我们作出这个决定时充分考虑了几个主要因素。我们觉得这是一个务实、平衡的方案,因为在过去数星期,大家讨论政府最初建议的两年豁免期,有很多声音出来,我们分析了不同的意见和诉求。我们现时的建议可说是平衡数方面的利益、关注和诉求。

  首先是外佣雇主的诉求,我们把豁免期由两年延长至五年,对他们来说有一个更长的纾缓作用,特别是金融海啸带来的冲击,对经济、对很多中产家庭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我们在这方面出了积极的回应。另一方面亦顾及到现实情况,既然经济不太好,在这数年就业会困难,对雇员再培训服务的需求会更加殷切,有更加多人需要协助,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装备他们,让他们在劳动市场站稳脚。所以,雇员再培训的工作要进一步推展,要有一个稳定、长远足够的经济来源;长远来说,一定要确保维持征款,这个政策仍在,但亦顾及到再培训局目前有四十九亿元的累积盈余,我们觉得可以足够应付未来数年的开支。在这个因素下,我们觉得应该作出一个务实、平衡的方案,回应大家的诉求,所以决定把豁免期由原来的两年延长至五年。我呼吁立法会议员和政党支持政府最新的建议方案。

记者:继生果金后,政府再一次转浹,有政党评论政府施政未经清楚考虑便推出,你是否认为是这样?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这是一个务实的方案,平衡了各方面的诉求。首先,政府的原则及基本政策并没有改变,雇员再培训局的运作主要是靠征款,所以征款长远是要保留;第二个没有改变的政策是输入外劳 - 不论外佣或外劳 - 的雇主,都有责任对培训、再培训的努力作出贡献,所以外劳和外佣雇主都须要缴付。在这个原则下,我们觉得再培训局有四十九亿元的盈余,的确可以应付未来四、五年的开支。在这情况下,我们觉得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一个积极回应市民诉求的政府,这是一个合理和务实的决定。

记者:有议员表示会继续提出要求全面取消外佣税,继续提出修订,政府在这方面怎样看?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政府今次拿出诚意,同时作出快速回应,充分显示出政府真正听取大家的意见。如果大家留意到十一月一日的公听会上,意见纷纭,并非一面倒,亦有外佣雇主有不同意见,我觉得我们今次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五年的豁免对很多外佣雇主有很大的纾缓作用,希望大家理性地看这件事,以和谐的手法去处理。

记者:会不会在续期时再次引起混乱?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希望不会有这个情况出现。大家都明白雇员再培训局长远来说一定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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