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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一月十日)提出两项进一步加强支援中小企业的措施,以纾缓它们在目前金融危机下所面对的困境。
当局已在十一月六日落实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加强措施,而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信保局)亦在上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协助中小企业;今日提出的建议是在这等措施以外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进一步支援。
政府发言人在阐述新措施时表示,其中一项建议是设立一个有时限的中小企业特别信贷保证计划(建议计划),向中小企业的信贷市场提供一百亿元的贷款额。
他说:「政府会为参与计划的贷款机构所批贷款提供百分之七十的信贷保证,涉及的信贷保证承担为七十亿元。」
「在建议计划下,每家中小企业的最高贷款额为一百万元。」
「在一百万元的最高贷款额中,最多五十万元可作为循环信贷。政府对循环贷款的信贷保证上限维持在百分之七十。」
发言人补充说,借贷企业可享有六个月的还款宽限期,期间可以只偿还利息;宽限期后,贷款的最长还款期为二十四个月。
发言人说:「建议计划的目的是在现时信贷紧缩的情况下,进一步协助中小企业从商业贷款市场取得贷款,以纾缓现金周转的问题。」
「所有在香港注册并有实质业务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不限行业或业务种类。申请期由实施当日起计,为期六个月。申请期限可於检讨后延长。」
政府会在谘询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后,尽快把建议计划提交财务委员会审批。在完成所须的程序和法律文件后,预期计划可於下月推出。
同时,信保局亦会推出新的支援措施,进一步协助中小企面对金融危机,维持业务及拓展新市场。有关措施将於两年内检讨。
为了向出口商提供更佳保障,并协助他们向银行融资,信保局同意在无损稳健的信贷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灵活及弹性处理中小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申请,并加大保额。
信保局亦会提高六个新兴市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智利、巴西、捷克共和国及马来西亚)的承保限额。适用於这些市场的保费亦会调低。
此外,信保局会加快处理小额信用限额(即五十万元或以下)的申请,务求在收到足够资料后的二至三天内完成处理程序。在审批这类申请时,信保局会尽量灵活处理。
为加强信保局的承保能力,政府将会把最高法律责任由现时的一百五十亿元增至三百亿元。
根据《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条例》的规定,增加最高法律责任须得到立法会决议通过。政府计划於明年年初向立法会提交决议案。
政府发言人说:「中小企业是香港经济的支柱。政府高度关注中小企在目前信贷危机中所面对的困难。」
「我们相信这些措施可为中小企的营运资金提供更多的弹性和方便,亦可进一步协助中小企维持业务及拓展新市场。」
完
2008年11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