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珠澳大桥项目邀请财务机构递交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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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现正全力推动港珠澳大桥工程,争取不迟於二○一○年动工兴建。二○○八年八月三地政府同意共同承担大桥主体的部份项目资本金共157亿元人民币,约占估算大桥主体建设费的42%,其余58%数额将透过贷款解决。
三地政府现正研究解决余下58%数额的不同方案,以寻求大桥主体融资的最佳安排,为此三地政府希望了解市场对提供贷款以建设大桥主体的意见及意向。
三地政府现正分别邀请内地、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合法注册财务机构(单独或组建联合体)表达其对为港珠澳大桥提供融资借贷的意向,路政署亦於今日(十月二十日)透过香港银行公会向其所属会员银行发出有关邀请函。
意向书收集的截止日期为二○○八年十一月十日,收集得来的意向书将由三地政府联合成立的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及分析。
完
2008年10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