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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今日(九月二十三日)批准了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电)由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的发展计划(以下简称二零零八年发展计划)。
根据二零零八年发展计划,中电将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起,把平均基本电费(即不包括燃料费的增减)下调10%(即8.6仙)。有关减幅是政府根据本年一月与中电签订的新《管制计划协议》,多番与中电磋商后达致的。基本电费并未计算燃料费的增减,用户所付的净电费,将随燃料价格的起跌而调整。
环境局局长邱腾华表示:「在审议二零零八年发展计划时,政府在独立能源顾问的协助下,努力做好把关工作。我们从项目需要、时间性及成本角度对中电建议的资本投资作出严格审核,并予以修订。经与中电多番磋商后,中电同意把最初建议发展计划期内的资本支出大幅降低三成至399亿。经通胀调整后,二零零八年发展计划期内的每年平均资本支出与上一个财政计划〔注〕的水平相若。」
新《管制计划协议》规定,中电的准许回报率由过往的13.5%-15%,下调至9.99%,基本电费因此有下调的空间。是次基本电费的减幅,符合了政府在本年初公布新《管制计划协议》时有关电费减幅的估算。
根据《管制计划协议》,中电可不时调整燃料价条款收费,以反映其发电燃料价格上的变动。随燃煤及天然气价格上升,中电计划在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把燃料价条款收费上调每度电5.9仙,以免燃料价条款帐的负结余扩大。由於燃料价条款收费的上升抵销了部分基本电费的减幅,包括燃料价条款收费在内的平均净电费每度电将下调2.7仙, 即由现行平均每度电91.1仙,下调至88.4仙,较现行水平减少3%。详情见附表:
中电预期,发展计划期内基本电费每年平均增幅会较政府的中期预测通胀率为低。
邱腾华表示:「政府回应了市民一直以来的诉求,成功要求中电尽量降低电费稳定基金的结余来减低发展计划期内的电费。中电预期,发展计划期?的电费稳定基金结余将由二零零七年底的21亿大幅下跌超过九成至二十多年来的新低位。」
邱腾华表示,政府在发展计划期内会透过周年核数检讨及电费检讨,监察中电的表现,确保市民能继续享有可靠、安全、有效率及价格合理的电力供应。
〔注〕在现行的《管制计划协议》中的财政计划,在新《管制计划协议》中改称为发展计划。
完
2008年9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