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期「出售剩余居屋单位」延至明日截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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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出∶
由於台风黑格比接近本港,原定於今日(九月二十三日)截止接受申请的第四期「出售剩余居屋单位」,将顺延至明日(九月二十四日)截止申请。
凡白表申请人、房屋协会辖下公共租住房屋的租户及持有绿表资格证明书的居屋申请人士,可於九月二十四日将申请书交回香港房屋委员会客务中心第一层平台的「居屋销售小组」。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公屋租户的绿表申请人,则可将申请书交回所属的屋物业管理办事处。
所有邮寄申请书之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若邮戳日期后於九月二十四日,其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如有查询,请致电销售热线2712 8000。
完
2008年9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