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议批准大屿山及市区的士调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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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九月二十三日)批准大屿山及市区的士的收费调整(新收费详见附件一)。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表示,政府在考虑的士收费调整申请时,已考虑所有相关的因素,包括的士营运成本和收入的转变、市民的接受程度,亦包括交通谘询委员会(交谘会)就的士收费结构政策提出的修订建议,即的士收费结构应在落旗首段车程收费采用较高收费率,其后车程收费则以按不同车程长度而递减的收费率计算。

  发言人说:「政府了解的士业界,尤其是租车司机和车主司机,近年的营运成本,包括燃油、维修等方面的支出,大幅上扬,对营运状况造成相当压力。」

  「批准的收费调整在协助的士业界应付营运困难与顾及消费者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他补充说,批准的收费调整亦符合交谘会经过广泛公众谘询然后提出有关改变的士收费结构政策的建议。

  的士业界经过详细和深入的讨论后,向运输署提交了收费调整申请。在市区的士方面,共提交了两项主流车费调整申请,皆建议落旗收费由16元加2元至18元,其后每跳表加1毫至1.5元,其中一项申请建议由8公里开始每跳表减至1元,而另一项申请则建议由11公里开始减至1元。在大屿山的士方面,业界建议落旗由12元加至15元,其后每跳表由1.2元加至1.3元,并由20公里开始每跳表维持1.2元。运输署在收到这些申请后,透过正式的的士事务会议与业界沟通,听取业界的意见。政府亦谘询了交谘会和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的意?。交谘会的意?详列於附件二。

  据统计资料显示,今年年初大屿山的租车司机和车主司机的每月平均净收入,按实质计算较二○○四年分别下降3.2%及10.4%。

  市区的士方面,市区的士租车司机本年初的每月平均净收入,即使在二月份准予落旗收费增加一元之后,实质仍较二○○四年的水平低7.7%,而车主司机的收入实质上则下降3.5%。

  市区的士收费的调整将让长途乘客享受较现时为低的收费。在批准的市区的士调整下,落旗收费由16元增至18元;车程9公里(即总车费为70.5元)以内的跳表收费由1.4元增至1.5元;由车程9公里(即总车费为70.5元)开始,跳表收费将由现时1.4元减至1元。对於现时约85元的车程而言,新收费将会相若。即是说,在批准的市区的士新车费生效后,现时车费约85元或以上的车程,收费会有下调。现时100元左右的车程,日后车资会减约4.5%。车费减幅会随车程而增加,现时300元左右的车程减幅可达约20%。大屿山的士收费平均增幅为7.67%,市区的士收费(计及本年二月落旗收费增加一元的措施)的平均增幅为7.8%。

  的士提供个人化点到点交通服务,让乘客有额外的选择。面对营运成本的上升,以及其他公共交通模式,特别是在较长途范畴的竞争,的士业的经营环境日益困难。批准的士收费调整可令的士收费结构与铁路、专营巴士和专线小巴等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收费结构更为一致,以提升的士的竞争力;这亦有助的士从业员恢复公平竞争的环境及市场秩序。与此同时,乘客亦会因为的士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服务而受惠。

  由於的士收费列明在《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内的附表五,车资调整必须在该规例修订后才可生效。有关修订会在十月八日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提交立法会省览。当有关程序完成后,新收费将由今年十一月三十日开始生效。

  发言人表示,的士司机必须於的士内显眼处展示运输署署长所指明的换算表,直至的士计程表妥为调校以显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的修订收费为止。



2008年9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