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播事务管理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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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出: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影视处处长),在二零零八年六月行使其获授权力,处理了131个个案(涉及204宗投诉),并根据《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第11条的规定裁定其中7个个案(涉及7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99个个案(涉及163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25个个案(涉及34宗投诉)则不属上述条例的管辖范围。
影视处处长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以来,每月处理的投诉数字见图一,而六月份各类被裁定为理据不足的投诉见图二。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网址:www.hkba.hk)。
完
2008年7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