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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谈暂时豁免雇员再培训征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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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七月三十日)就暂时豁免雇员再培训征款两年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记者:局长,你会否担心现时征费暂停时,会多了一些雇主现时会暂不续约,或是提前解约,政府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刚才说得很清楚,我们的出发点是完全希望整件事,除了顾及到雇主利益之外,同时要保障外佣的权益,这点很重要。所以在这个保障外雇的权益的角度来说,我们今次有一个特别措施。我很感激入境处处长充分合作,会在豁免期两年内,行使酌情权,特别安排提早续约,免得雇主因为希望想享有优惠便尽早解约,这是我们不想见到的。我们希望在这个安排之下,只要大家双方同意的话,那雇主便可向入境处申请提早续约。如此一来,雇主便可以很快享有那个所谓的优惠,零征款的优惠,这点是很重要的,这是一项突破。我们的出发点是保障雇员的利益。因为现在的要求是,提前解约的话,雇员便要离开香港。现在处长便会弹性和豁免,在这里行使酌情权,使外佣不用离港。

记者:在政策宣布后,这半个月内雇主想多些享用优惠,可否提早要求或是续约,会有多少雇主受惠呢?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这方面很难估计,我相信这个纯粹是雇主自己的决定,我们给他们自己一个选择,但是雇主亦不需要心急。我想强调,我们这个计划是个很公平、很公正的计划。过往一段日子很多错觉、很多误解,认为这个计划不公道,其实是相当公道。我们设计时是前瞻性的,我们以发出入境签证为起点和基础。同时大家都明白到,例如外佣的加薪,我们都不会回到现有的合约,而是新合约才实施的,是公道的。甚至征款,我们在○三年推出来时都是适用於新合约,不是旧合约。这个法治的精神很重要。同时大家要明白到,我们今次是尽可能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下,尽一切努力去回应雇主和外雇的忧虑和利益。

记者:我想问清楚,你说提早续约,我想问问有关雇主譬如说要到一年后才续约,现时提早了,以往这项所谓宽减是否即时可以宽减?还是如何呢?同时,如果是这样的话,二十多万雇主一窝蜂提早合约,入境处可不可以承受到这个风险呢?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们完全有作出两手准备和部署,当然我要呼吁雇主们不用一窝蜂,因为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实际上我们说的是一共二十四个月的享有权利已经存在,只是大家什么时候去享用。我们现时不可退还征款,所以如果你是分开四期缴付征款的雇主,你那一期刚刚开始的话,那一期我们是不会退还给你的。事实是你是刚刚开始第二期,你有五个月时间去运用,绝对不用急。我们希望大家在处理这件事时要冷静,这项安排是真真正正要尽量做到利民使民,同时保障外佣的权益,平衡方面这点很重要。我们的目的是真真正正去纾缓通胀带来的压力,和纾解大家面对的困难,但同时要确保佣工的权益不受损。

记者:不即时停止外佣税是否漠视雇主和外佣的意愿,同时你如何防止滥用措施呢?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现时我们的雇佣制度,事实上设计相当有弹性和具灵活性。我刚才说过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和最大的灵活性去回应雇主和外佣的诉求和忧虑,所以在设计方面,我们一定要有弹性,有一个提早续约的安排,这是一项特别措施,亦可以使雇主不需因为希望尽早取得优惠而提早解约,以致影响雇员,因为那些佣工可能会有些权益受损,这方面我们不希望见到。所以出发点是,我们的机制是一定要,第一,雇主得益之余,佣工也不受损。

记者:一个家庭是不是可以无限次享用?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一个家庭方面,我们现时说的是一个入境证的基础。我相信滥用不滥用这问题不是重要的问题。

记者:你可不可以说说,是否每个家庭都可以续约一次?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不是。我们所说的是在两年内,实际上是计算入境证的发出,可以是一次或两次,纯粹是雇主斟酌实际情况决定。

记者:即是说,可以用尽四年?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这绝对是个人的决定,但实际上他们需要成本,所以每一个个案纯粹是雇主的决定。但我们的出发点,我强调,是保障佣工,不会因为这措施的推出而面对提早解雇的困扰。

记者:我想问,其实可不可以清楚再说说刚才这两年内,是否一位雇主其实最长可以享有四年的免征税呢?因为假设他在八月一日的雇佣已经得到入境处的签证,可能他们在二○一○八年的七月三十一已经有第二个签证,是否这个家庭或雇主就可以有四年的免征税呢?另外,如果现时这个措施,可能很多雇主都提前要去续约的话,如何才能防止他们在这个限期前后不用一窝蜂去提前续约呢?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第一个问题,理论上,在一个假设情况下,一个雇主用到最尽的可以说是四十七个月。当然他们要自己抉择,我们不是鼓励雇主这样做,但视乎个别情况,有些雇主未必会这样做,不是每一个雇主都这样做。至於安排方面,我刚才呼吁过,雇主不用心急,绝对不需心急,因为一窝蜂去入境处也有派筹限额。处长可以补充。

入境处助理处长(签证及政策):其实刚才局长已经提过,那些雇主因为要到征款到期他们才会考虑是否继续加限期,征款之后才考虑提早续约,所以是不会急於在一个月之内会有很多人蜂拥而来。但我在这里想呼吁一下,因为在过往两个星期,有一小部分的雇主他们是没有到来领取签证,因为他们正在等候这个消息,这样可能有机会在八月一日比较多人到入境处领取签证,或是来递交申请。在这里我向各位雇主和各位雇员公司的同事呼吁一下,不需要急於在八月一日前来。而八月一日我们亦会有一些安排,我们会有一个派筹的安排,需要控制数量,因为每天处理有一个限额可以处理到。我们会有派筹的安排,使到雇主和雇佣公司可以分开在八月一日后的一个星期内来交申请。

记者:派筹的数量有多少?

入境处助理处长(签证及政策):现时我们领取签证,即是在外面申请进来的签证,我们会派一千二百个筹,我们现时有足够一千二百个筹。

记者:酌情权其实有没有机会是不获批准?你们会考虑些什么条件才批出呢?

入境处助理处长(签证及政策):其实我们最主要是看看这个合约的雇主,他们的雇佣合约是否一个真正的雇佣合约,或是雇主与雇员会不会有滥用的情况,或是中间有违规的情况,我们考虑很多方面才会决定是否可以给予他们提早续约。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2008年7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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