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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仕仁涉及R H & Lang Ltd公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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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谘询委员会(委员会)今日(七月二十三日)召开会议,讨论最近传媒报道有关前任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及一间名为R H & Lang Ltd公司一事。

  因应近日就许先生申报持有R H & Lang Ltd百份之五十的股份的有关报导,委员会得悉有关事件的发展。委员会并知悉报章及数位立法会议员关注许先生应否在成立该公司前谘询委员会的意见。

  委员会审视了许先生的个案,知悉他曾强调(a)该公司当时并无计划从事任何活动及(b)如该公司计划在二○○八年七月一日前进行投资活动,他会根据既定的规则及程序,事先获得有关的批准。此外,委员会亦再研究在哪些情况下,预期前任政治委任官员会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委员会认同法律意见所指,若成立一所公司,而该公司没有计划於受限制的一年内从事任何活动,这做法并不在《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守则)第5.15段所涵盖的范围内。

  委员会主席彭键基法官说:「委员会的工作是建基於守则第5.15段,该规则的目的是要确保前任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避免利益冲突,或利用在职时获取的资料或联系。如有疑问,前任官员有责任去谘询委员会的意见。」
 
  守则第5.15段规定,政治委任官员如欲在离职后一年内展开任何工作,在任何商业或专业机构出任董事或合伙人,或独资或与他人合资经营任何业务或专业服务,必须事前征询行政长官所委任的专责委员会的意见。这正是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谘询委员会成立的目的。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彭键基法官 (主席)
范鸿龄议员,S.B.S.,J.P.
李焯芬教授,S.B.S.,J.P.
梁乃鹏博士,G.B.S.,LLD, JP
成小澄博士,BBS,JP


 



2008年7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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