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埔食肆被罚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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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一间食肆因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该食肆位於大埔第三号地段安慈路昌运中心地下八十一号铺。由今日(七月二十一日)至八月三日,店铺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上址店铺人士因在露天地方配制食物及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分别於去年十月及今年五月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二千元,而食环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食肆持牌人十五分,店铺因此被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上址店铺人士於去年五月及六月,亦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而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千二百元。食肆持牌人因而被记下三十分,并於去年八月三十日至九月五日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持牌人必须严格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其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完
2008年7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