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致辞(四十七)(只有中文)
******************************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修正《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第28条的致辞:

主席女士:

  我动议修正第28条,修正案内容已载列於发送各位委员的文件内。

  现有第28条赋权监警会不时向行政长官作出它认为有需要的报告。此条文反映现行做法,让监警会可在它认为合适时,向行政长官作出适当的报告。

  修正案建议删除「不时」一词,以清楚表明监警会可在任何它认为合适的时间向行政长官作出报告的权力。

  恳请委员予以支持并通过。



2008年7月12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