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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寄宿学额、高中教育及就业机会的动议辩论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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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七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研究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寄宿学额、高中教育及就业机会」的动议辩论的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感谢张超雄议员及其他参与小组委员会的议员在过去三年的努力,提出一系列的建议及宝贵的意见。

  关心残疾人士的福祉,致力促进残疾人士参与社会上各项活动,协助他们在平等机会下融入社会,正是当局康复政策的整体目标。

  一直以来,政府都致力满足残疾人士在教育与就业方面的需要。我会就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士就业机会方面的政策发言。

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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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士就业方面的政策目标,是强化他们的能力、发展他们的才干和潜能,并确保他们有平等的机会,在公开就业市场中担当具有生产力和有酬劳的工作。

  香港的经济和社会瞬息万变,残疾人士和健全人士一样,必须因应市场的需要,学习多方面的职业技能,增强自己的工作能力,与时俱进。与此同时,残疾人士秉持积极良好的工作态度亦非常重要。而透过参与更多社交和文娱康体活动,残疾人士可扩阔自己的圈子,提升自信心和培养正面的人生观。只要多管齐下装备自己,定能大大增加觅得合适工作的机会。

职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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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提升残疾人士的工作能力方面,政府透过职业训练局的技能训练中心、雇员再培训局的再培训计划,以及社会福利署(社署)的综合职业训练中心、庇护工场、辅助就业服务和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为残疾人士装备在公开市场应聘所需具备的工作技能和沟通技巧。

求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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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求职服务方面,劳工处和社署设有一系列就业服务和专题计划,协助残疾人士寻找合适的工作和鼓励雇主聘用残疾人士。其中劳工处展能就业科会为雇主和残疾人士提供一站式的招聘服务,包括安排工作配对和转介,以及就业后的跟进服务等等。而社署的创业展才能计划,则会透过成立社会企业协助残疾人士就业。另外,社署举办的「阳光路上」青少年培训和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等,亦为残疾人士提供在职培训和试工的机会。这些服务在支援残疾人士求职方面均有成效。例如在二○○七年,劳工处展能就业科一共为3,666名残疾的求职者提供了就业选配服务,当中有2,169人成功就业,成功率达71.4%。

雇主和各界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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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各项就业服务,若要取得理想成效,雇主和公众的支持实在不可或缺。只要雇主能够在工作环境中,培养出一种接纳和尊重的文化,残疾人士对不少的工作都能胜任愉快。

  我们亦了解到部分残疾人士在入职后可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如信心不足、不懂与人沟通、欠缺人际网络等。而由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持续支援服务,例如在职技能、人际沟通技巧、自信心提升等训练,便正正针对残疾人士这方面的困难而提供协助。

  我衷心希望各界,包括商界、社福界、地区和市民大众能与政府一同带动风气,给予更多残疾人士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劳工处、社署和福利机构十分乐意为雇主提供所需的招聘支援服务。最后,我要强调的是,要协助残疾人士真正融入社会,我们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合作,令残疾人士能够自力更生,与其他的市民携手贡献社会。

  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待听取议员就议题发表的意见后,我会再作回应。



2008年7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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