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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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日(六月三十日)宣布,财政司司长已根据《存款保障计划条例》(《存保条例》)委任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的主席及委员,任期为两年,由明天(七月一日)起生效。

  有关委任如下:

陈志辉教授,SBS,JP(主席)
Ian Chapman(委员)
张伟荦教授(委员)
Nicholas Peter Etches(委员)
杨月波教授(委员)
温婉容(委员)

  除温婉容外,其他成员,包括主席,皆为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的现任委员。

  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根据《存保条例》成立。它的主要职能为在香港设立并维持存款保障计划。

  上述委任将於本星期五(七月四日)刊宪。



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