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葵涌食肆被罚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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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一间食肆因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该食肆位於盛芳街三十七号地下。由今日(六月二十六日)至七月九日,店铺需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上址店铺人士因未有妥善遮盖食物,分别於去年六月及今年三月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三千元,而食环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食肆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被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上址店铺人士於二○○六年十二月及去年三月,亦因相同违例事项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二千七百元。食肆持牌人因而被记下三十分,并於去年六月四日至十日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持牌人必须严格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其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完
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