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避免双重课税的命令星期五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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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命令将於本星期五(六月二十日)在宪报刊登,其主要目的是实施政府分别与墨西哥和芬兰就关於营运航空器的双重课税宽免所协订的安排。这些命令将於下星期三(六月二十五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表示:「根据上述双重课税宽免安排,香港、墨西哥和芬兰的航空公司自营运航空器从事国际运输服务所得的收入和利润提供税项豁免。香港、墨西哥和芬兰的航空器营运者会因避免双重课税而受惠。双重课税宽免安排应有助降低经营成本及增加收入,也间接提高效率。」
发言人解释:「政府的政策是与我们的民航伙伴订立关於营运航空器的双重课税宽免安排。」
其中一项在宪报刊登的命令旨在撤销不再需要的《安排指明(芬兰共和国政府)(避免对航空器的营运入息双重课税)令》(第112章附属法例AR)。
上述命令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税务条例》而制定的。
完
2008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