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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为基层市民提供食物及营养支援」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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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为基层市民提供食物及营养支援」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代主席女士∶

  首先,我感谢邝志坚议员今天提出这个议案,以及何俊仁议员、冯检基议员及周梁淑怡议员就议案提出的修订。

  政府一向十分关注低收入人士的需要,亦明白到近期的持续通胀,尤其是食品价格上扬,会增加低收入人士所面对的压力和困难。因此,除了一贯在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房屋和教育等范畴提供持续支援外,政府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案,提出了一系列扶助低收入人士的特定措施,以纾缓通胀带来的压力。

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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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胀上升是全球性的现象,香港作为一个开放型的经济体系,亦同样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2008年首四个月,本港的整体物价通胀率为4.8%,较2007年的2.0%为高。本港近期的通胀加剧,主要是由全球食品价格上扬所引起。至於通胀的短期前景,亦是很大程度上取决於大幅波动的食品价格在国际市场的走向。除了食品价格外,国际原油及其他商品价格高企,美元疲弱,人民币升值及本地经济强劲等因素,在未来一段时间仍会继续带来通胀压力。

纾缓通胀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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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纾缓近期通胀为低收入人士所带来的压力,政府正推出一系列的措施,这些措施大家都很清楚,包括?免全年的差饷、为居住在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及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出租单位的较低收入家庭,包括居於房协乙类屋恏的「年长者居住单位」的租户,代缴一个月的租金,以及为每个电力住宅用户提供1,800元电费补贴。财政司司长昨天在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上亦清楚表示,政府将会冻结今年和下个财政年度的水费。

  此外,每位领取高龄津贴,即生果金,的长者可於下星期获一次过发放3,000元。而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受助人及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士,则可同时在下星期开始分别获发额外一个月的标准金额及津贴。我们亦会在本年八月一日起提早根据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社援指数)的变动,把综援标准项目金额调高4.4%。

资助学童的午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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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时,在综援计划下,健全儿童所获得的标准金额是较其他健全成人为高。除标准金额外,综援儿童亦可获发多项特别津贴,以支付与就学有关的需要,当中包括课本、往返学校的交通费及文具等。领取综援的儿童如就读全日制学校并需要在外用膳,每月可额外获发200元,以应付其额外开支。有关津贴亦会於八月一日配合调升有所增加。

向综援及低收入人士派发食物券/提供食物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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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援计划的标准金额已包括食物开支,计划亦为合资格的学童提供膳食津贴。有议员建议派发食物券,以协助基层市民抗衡食品价格慍升。我们认为通过提早调升综援金额及额外发放一个月的综援标准金额,能更直接更有弹性及更到位地让社会保障受助人,包括低收入家庭,灵活运用金额,购买他们所需要的物品及服务。事实上,派发食物会涉及一定运作及行政成本,令有限的公共资源未能发挥最大效用。

协助非政府机构向有需要人士提供食物援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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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时,社区上有非政府机构及地方团体以实物形式,为有需要的个人及家庭提供短期的食物援助。这些机构的目标服务使用者主要包括低收入或贫困的个人及家庭、露宿者、单亲家庭、新来港人士和因突发情况需要紧急救济的人士及家庭等。有关机构提供的食物援助,一般不需要以政府津助的形式营运。

  有关机构如希望在公共屋恏租用单位,用作为有需要人士提供短暂的食物援助服务,可直接向房屋署申请租用单位作为福利用途,无需参与公开竞投。房屋署在接到申请后,会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成功获批租用单位作福利用途的机构可缴付优惠租金。现时,房屋署亦有以优惠租金向非政府机构出租单位,作提供短暂的食物援助服务给有需要的人士使用。

  社会福利署(社署)亦会尽力协助有关机构物色合适的处所提供以上服务。社署在有关机构申请以优惠租金租用房屋署辖下的单位营办以实物形式提供短暂的食物援助服务时,均会作出支援。有关机构亦可向社署申请租金及差饷津贴营办有关服务,但当然需要符合有关申请的条件及服务和财政的评估。

  现时,在社署的服务单位中,其中20个,包括14个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已与圣雅各福群会「众膳坊」建立伙伴关系,以协助扩大分发食物提供予有需要人士的网络。社署现正探讨进一步扩大现有网络,以更有效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适时的服务。

  营运此类服务的非政府机构亦可与商界合作,及向社署的携手扶弱基金(基金)申请资助,基金会以配对的方式,即商界出1元,社署出1元的形式提供资助。

  根据我们的经验,机构现时并不缺乏由社会团体、个人及商业机构所捐助的食物及其他日常用品。而社署亦乐於转介有意提供捐助的捐助者予有关非政府机构。社署现正与酒店业方面研究如何就此课题提供更多的支援。

  另一方面,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可随时向社署或非政府机构辖下的医务社会服务部或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求助,社工会就个案的个别情况,为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提供适切的支援,包括申请慈善信托基金以解决其短期的经济困难。

增拨资源为清贫长者提供送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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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政府透过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家居照顾服务队及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队,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送饭服务。这些服务都是由政府资助的。非政府机构在提供有关服务时,会按长者的家庭收入与综援标准金额的比例收取小量费用。视乎长者的经济状况,每餐收费最低为12.6元,最高为18.6元。

  如果遇有经济困难的长者,机构会协助他们申请综援金额,以支付有关费用。此外,部份非政府机构在不同地区也有营办自负盈亏的社区照顾服务,并提供基金以协助有经济困难的长者支付服务费用。

食物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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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食物供应方面的政策,政府主要角色是保障食物安全和供应平稳。政府会继续与内地及其他食物供应地区,例如泰国,加强沟通,并继续维持香港作为高度开放经济体系,以及秉承对食物进口开放贸易的原则,以稳定本港食品供应。政府亦会留意外国政府在食物供应方面的政策以及各地食物供应的趋势及发展,以及时衡量其对保持供港食物稳定方面带来的影响。政府会尽量把最新的供应情况发布与业界及市民,以协助他们作出配合。

  为提高在通胀环境下的价格透明度,政府已拨款予消费者委员会,调查及定期公布特定地区内的不同零售点,包括超级市场和小商店的货品售价,方便消费者比较相关货品的价格。调查的货品包括十几种食品和日用品,而首个每两周进行一次的价格调查已於5月7日公布。我们鼓励消费者可参考有关的价格资料,多作比较和格价。

  特区政府的竞争政策强调透过竞争提升经济效率和促进自由贸易,从而使消费者受惠。政策也强调社会应该要杜绝所有反竞争行为。为着更有效地推行竞争政策,政府正准备订立跨行业的竞争法,透过法例禁止种种反竞争行为。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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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主席女士,以上我重点介绍了有关政府现时协助低收入人士面对食品价格上升、为长者提供送饭服务及支援非政府机构向有需要人士提供食物援助各方面的措施。待听取议员就议题发表的意见后,我会再作回应。多谢代主席女士。



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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