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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寄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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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仁议员就寄养服务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获安排入住寄养家庭的儿童人数,以及新登记的寄养家庭数目;

(二)过去三年,寄养家庭终止提供寄养服务的个案数目,当中分别应有关家庭及社会福利署(社署)的要求终止提供服务的个案数目,以及涉及刑事罪行或需警方跟进的个案数目;及

(三)寄养服务现时的平均单位成本;寄养家长现时平均每月获发多少津贴和奖励金,以及过去三年社署有否调整有关津贴和奖励金的金额;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根据社会福利署(社署)的数字,在2005-06至2007-08三个财政年度期间,每年获安排入住寄养家庭的儿童人数,以及新登记的寄养家庭数目如下:

         接受寄养服务    新登记的
财政年度      儿童的数    寄养家庭的数目
────     ──────   ───────
2005-06   802       118
2006-07   870       113
2007-08   890        80

(二)在2005-06至2007-08年度期间,共有295个家庭停止登记为寄养家庭,当中包括在停止登记前正提供服务和没有提供服务的家庭,惟社署没有分项数字。在上述295个家庭中,290个是自行提出停止登记,一个因表现未符理想及四个因怀疑涉及刑事罪行而被社署要求停止登记。

(三)根据2007-08年度的修订预算,为一名儿童提供寄养服务的平均成本为每月8,609元,当中包括社署和寄养服务机构提供行政支援和跟进寄养安排所涉及的支出。现时寄养家庭就每名寄养儿童每月可获4,411元津贴,已计及儿童的生活津贴和给予寄养家庭的奖励。另外,寄养家庭在接待每名新寄养儿童时可额外获发一次过1,451元入住津贴,作为添置必需品之用。各项津贴水平会每年根据通胀作出调整。



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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