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定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酬的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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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接纳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下称司法人员薪常会)关於厘定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酬的架构和机制的各项主要建议。

  政府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日)强调,政府极为重视维护司法独立的原则。接纳司法人员薪常会所提的各项主要建议,肯定了政府致力维护司法独立的决心,也进一步巩固司法工作。

独立谘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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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司法人员薪常会的建议,政府将建立厘定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酬的新制度。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薪酬将由行政机关经考虑独立机构作出的建议后订定。

  就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薪酬提供意见时,该独立机构应以平衡处理的方式考虑一篮子因素,包括:私营机构的薪酬水平及趋势;法官与私人执业律师在职责、工作条件和工作量方面的比较;法官及司法人员所享有的福利和津贴;法官及司法人员的退休年龄和退休福利;司法机构招聘和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员的情况;以公营机构薪酬作为参考;生活费用的调整幅度;香港的整体经济状况;以及禁止离职后再在香港私人执业的规定。

  司法人员薪常会进一步建议,该独立机构应采用透明的处事程序,并应公布其向行政机关提出的建议。现时的司法人员薪常会应予扩大,以执行拟设独立机构的职能。

  至於成员组成方面,政府接纳司法人员薪常会的建议,该独立机构应由七名非官方成员组成,当中包括一名执业律师和一名执业大律师,但不包括现职或退休法官。

法定的固定常设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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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言人表示,司法独立的要素包括:任期保障、财政保障,以及司法机构体制独立。

  他说:「政府赞同司法人员薪常会的意见,认为固定常设拨款的安排在体制上提供重要的保证,让司法机构获得财政保障。我们将在适当时候提交法例,设立固定常设拨款以支付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薪金。」

立法禁止削减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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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人员薪常会同意有需要避免因减薪问题而对法官及司法人员造成政治压力,但却认为无须在现时采纳这项建议。政府赞同司法人员薪常会的意见。」

  发言人补充说:「当局同意,只有透过立法才可以削减公务员薪金。按此推论,削减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金也一样。」

二○○八至○九年度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酬调整的暂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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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言人说:「我们的目标是适时建立厘定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酬的新制度,让经扩大后的司法人员薪常会,能就二○○九至一○年度薪酬调整提供其建议。」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就二○○八至○九年度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酬调整采用暂行安排。

  如高层及首长级公务员在二○○八至○九年度所获的薪酬调整幅度,令公务员的薪酬高於对等职级的法官及司法人员,则应调升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薪酬,令他们的薪酬(以金额计算)与对等职级的公务员看齐,而现时公务员与法官及司法人员之间的薪酬差距亦应考虑在内。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亦决定,在考虑司法机构今年及日后的薪酬调整时,该等在二○○二至零三年度、二○○三至○四年度及二○○四至○五年度适用於公务员的减薪安排应对法官及司法人员永久无效。

  司法人员薪常会应行政长官邀请,就厘定本港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酬的合适架构、机制及方法进行独立研究。司法人员薪常会检视了司法机构以梅师贤爵士所拟备的《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酬厘定制度顾问研究报告书》为基础的各项建议。司法人员薪常会在二○○五年十一月向行政长官提交了报告。

  司法人员薪常会现由郑维志担任主席,委员包括范鸿龄、冯国经博士、梁冰濂及蔡克刚。在司法人员薪常会进行研究期间,梁定邦是委员之一。



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