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公布四月份检控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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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八年四月份因触犯环境保护署执行的管制污染条例,被法庭定罪的个案共有二十一宗。

  其中违反《废物处置条例》有十宗,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有七宗,两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及《海上倾倒物料条例》各有一宗。

  一间公司因未持有许可证而输入受管制废物,被判罚款二万五千元,为该月份个案中最高判罚额。另外一名人士因未有雇用废物收集商提供服务,以及未持有许可证而输出受管制废物,被判监禁两个月。



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