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渠道收集市民捐款帮助地震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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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现有更多渠道捐款帮助受地震影响的内地灾民。

  市民除了可以前往十八区民政事务处的二十个公众谘询中心及各区邮局,以支票方式捐款外,亦可将现金捐款存入下列银行的「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捐款」户口:

*  香港上海丰银行户口号码「004-502-256803-001」;
*  中国银行(香港)户口号码「012-875-0-039683-3」。

  支票抬头请写上「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捐款」。捐款一百元或以上者可申请豁免税项。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该署发出的收据可以用作扣税用途。市民捐款前请与公众谘询中心职员联络,以便索取收据。

  「市民如到邮政局捐款,或将善款直接存入丰银行或中国银行(香港),申请收据须提供银行存款单正本或邮政局收据正本,连同填妥的收据申请表,寄回民政事务总署财政组,地址为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29字楼。」

  发言人补充说:「市民可向公众谘询中心、邮政局索取收据申请表,或在民政事务总署网页下载有关表格。」



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