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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今日(五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慧卿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於本年四月十五日首次公布的食品价格比较结果显示,连锁超级市场的食品售价普遍较小商店的为高。消委会表示计划日后每两周公布特定地区内的超级市场和小商店的货品售价,以及将调查的货品种类扩展至日用品。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哪些类别的店铺和货品将会纳入消委会的定期价格调查内;
(二)是否知悉消委会有没有充足资源长期进行价格调查的工作;若没有,当局会不会就此方面的工作向消委会增拨资源;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三)过去三年,有否收到小商店的经营者就未能以合理价格购入货品而作出的投诉;若有,投诉的详情为何;及
(四)会否在草拟中的公平竞争法中订定条文,防止连锁超级市场进一步扼杀小商户的生存空间?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消费者委员会调查的店铺包括大型超级市场、美容用品零售店、日常用品零售店、冻肉食品店、杂货店、药房及便利店等。调查的货品包括十多种食品及日用品。
(二)常设或周年性的价格调查由消委会的研究部负责,而消委会亦不时从不同组别抽调人手进行价格调查,以监察各区的物价变动。如消委会因为新增的工作需要额外资源,政府会积极考虑增拨资源给消委会。
(三)消委会在过去三年并没有接获有关的投诉。
(四)政府在刚推出的「竞争法详细建议公众谘询文件」中,建议制定法例禁止两大类的反竞争行为:参与具有严重削弱竞争的目的或效果的协议和一致行动;及滥用强大市场力量行为。如有理由相信超级市场透过反竞争行为压制小商户,建议设立的竞争事务委员会将有权作出调查和裁决,并采取补救方法,包括罚款(最高是违法行为发生期间总营业额的10%)。另外,因反竞争行为而受损的一方,亦可向竞争审裁处提出诉讼索偿。
完
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