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周五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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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人士如欲在九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投票,须於本星期五(五月十六日)或之前递交选民登记申请。
已登记选民的住址或其他登记资料如有更改,须於六月三十日或之前通知选举事务处。
选民登记申请及更改登记资料的表格可在选民登记网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下载,或在各区民政事务处、邮政局、公共屋办事处或选举事务处索取。
填妥的表格可邮寄至湾仔爱群道三十二号爱群商业大厦十楼选举事务处,或传真至二八九一 一一八○。
凡持有身份证明文件、年满十八岁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资格登记为选民。
如申请人递交表格十四天后仍未收到选举事务处的回覆,请致电查询热线:二八九一 一○○一。
完
2008年5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