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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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九日)在宪报刊登《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条例)。

  环境局发言人表示,条例为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提供法定基础。

  有关计划的首阶段,将会涵盖空调机、冷冻器具和悭电胆。该三类产品现时占本港住宅用电量约百分之七十。

  根据计划的规定,这三类产品必须贴上能源标签,为消费者提供产品的能源效益资料,让他们可选择能源效益较高的产品,作出更环保的选择。

  发言人说:「在推行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后,每年可节省一亿五千万度电,并可因而节省一亿三千五百万元电费及减少105 000公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为让业界对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及其新规定作充分准备,条例将设有18个月的宽限期。

  市民可登上机电工程署网页(www.emsd.gov.hk),查阅有关产品的能源效益资料。



2008年5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