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议员动议废除《二○○八年释义及通则条例(修订附表六)令》议案的致辞全文(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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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俊仁议员动议废除《二○○八年释义及通则条例(修订附表六)令》议案,回应议员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首先要多谢各位议员在今日的辩论中再次向政府反映意见,并希望就此作出回应。

开设政治委任职位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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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才的辩论中,有议员继续对政府增设两层政治委任职位提出质疑。我想藉此机会重申我们的基本理念:

  第一方面,增设两层政治委任职位,即副局长及政治助理,是希望整个政治团队更为完备,亦可以为司长和局长提供更多支援,以提高特区政府整体的施政能力。

  第二方面,政府希望可以扩阔参政空间。除了政党方面,我们亦可以在其他界别,包括商界、专业界别、学界、新闻界及前公务员当中提拔一些有志从政的人士,让他们今后除了可参与立法会或区议会的选举外,有另一渠道可以从政,服务香港社会。

  第三方面,我们希望透过增设两层政治委任架构,使政治委任官员与公务员可以各司其职,大家相辅相成地为社会服务。政治委任官员主责处理政治方面的事宜;而文官公务员制度的同事则负责政策分析、建议和执行。

  我们有了完备的政治委任制度后,更能保护专业、常任和政治中立的公务员队伍,今后便有更厚的「防火墙」,任何政治事件的压力和责任便可由政治委任的官员承担。

  政府提出这套建议是有一个更长远、更宏观的目标,就是为落实普选行政长官铺路。

  去年十二月人大常委会已为香港落实普选定下时间表,在二○一七年可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接着在二○二○年可落实普选立法会。所以在未来十年,我们希望提供更多渠道扩阔参政的空间,让更多政治人才冒出来。

  我们意识到未来数届的行政长官选举都会有竞争,而竞争更会不断提高。在二○○七年,大家看到梁家杰议员和曾荫权先生争取做第三任行政长官时,需要透过电视向市民解释他们未来五年的施政理念,我相信在二○一二年竞争会持续。到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时,每位候选人都需要有较整全的班子,会有人为他们写政纲、争取界别支持及提名、「洗楼」拉票,使三百多万选民可以一人一票,投票支持他们各自拥戴的候选人。有了这套新制度,当选的候任行政长官就有足够的空间挑选贤能,从竞选班子中拣选人才组阁,建立政治团队,与不同党派建立政治联盟。

  今天有不少议员提出多方面的问题,包括既然尚未达至行政长官普选,那么现在是否扩阔政治委任制度的适当时候;亦有人提到这是否个「私相授受」、偏袒某些政党的制度;第三方面亦有人关注常任秘书长及副局长的排名次序和从属关系。

  首先我回应何俊仁及其他议员提到,既然现时香港尚未达至普选行政长官,所以还不是扩阔政治委任制度至有三层架构的时候。虽然现在的行政长官并非经由普选产生,但他是在宪法授权下产生的特首、一个政府的首长。按照《基本法》,他与主要官员要向立法会负责,若任何法案或预算案未能获得议会的支持,我们是寸步难行的。

  特区政府的主要官员亦须要每时每刻,透过传媒向公众负责,政府亦经常在法院面对司法覆核及法律上的挑战;所以虽然尚未达至普选,我们已经有一个互相配合、互相制衡的宪制制度,容许我们可以有个合宪、负责任及向公众交代的政府。在这大环境之下,我们认为香港已有条件可以扩阔政治委任制度,并为在十年内落实普选铺路。

  有不同议员问究竟我们的制度是否真正能够不偏袒任何政党或党派而做好政治委任的制度呢?事实上,世界各地经竞选产生的政府首长,都要找一批与其施政理念相近的人士,愿意支持其政纲并出任其内阁成员的。若梁家杰议员去年能成功当选第三任行政长官,我深信他亦会找与其政治理念相近、支持其政纲的人士,出任司局长,而不会找一批与其背道而驰的人士出任其内阁成员。所以曾特首在第三任政府期间提出扩阔政治委任制度,我们有根本的条件,希望新加入政府的副局长及政治助理接受、支持行政长官参选时的施政纲领,愿意支持按照《基本法》达至普选和要向市民交代的。这些条件是我们挑选这批同事的根本考虑。

  至於冯检基议员上星期及今天都提到,他不认为我们应继续「政务官治港」的制度。在政府方面,我们认为政务官及其他专业的公务员同事,都是香港管治架构内非常重要的一层,数十个部门每日向公众提供的服务,都依赖十六万多公务员办事。香港的公务员体制具有优良传统──专业、常任、政治中立、服务态度非常持久及良好,但随着九七回归前后的发展,香港的政治制度已与七、八十年代不可同日而语。香港现在有选举,在有选举文化的社会,市民自然期待政府会更愿意听取公众意见,及回应社会上的诉求,所以单凭政务主任或公务员对政策的分析和厘订并不足够──是需要但并不足够。我们需要一些有政治背景及理念人士加入政府,使我们在厘订政策时,一方面有公务员同事对政策的分析,常任秘书长及整系同事可以直接向问责局长报及提出对政策分析的意见;而另一系同事──副局长、政治助理则对社会上政治概念、反应作评估,然后由问责局长将政策分析及政治评估两方面结合,才向行政会议提出一套政策建议。

  我亦想呼应一下冯检基议员的理念。我们在香港从事公共行政工作的,理念要多元化,不可单一化,所以政策分析、政治理念都是重要的。我要强调,现在开设副局长和局长政治助理职位,并非开办政治培训班,所有获招聘的副局长和政治助理,一旦「埋位」即要「行军」为市民服务,不能简单地将此当作丰富自己经验的机会。

  有几位议员很关心我个人的情况。梁国雄议员以为我要承担政制发展和政治委任制度的政策责任,会比较艰钜。虽然这套政策是重要,但我们有整个政府团队,亦有不少党派和议员在议会内非常关心同一问题。所以在过去几年,我们透过「几上几落」,进行数轮公众谘询,现在有了两方面的成果。这两方面的成果都是在去年十二月达成的。去年十二月中,财务委员会通过可以增设这两层政治委任架构的编制;在十二月底,人大常委会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定出长远的方向和普选时间表。有了这两个元素,香港今后政治体制的进一步发展便得以纳入正轨。

  回应郭家麒议员,我们这套理念现在开始成型,对今后的政制发展有很积极的作用。虽然目前特首是由间选产生,但是为着在二○一七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我们逐步铺路是有意义的,亦是有必要的。

  吴霭仪议员有她的见解,她认为现在的政府不能运作,这与现实完全不符。大家看看,九七回归后历任政府提出的大部份法案都能够获得通过;每个预算案亦获得通过。自曾荫权先生在约三年前出任特首以来,不论在其第二任期间或是争取成功连任第三任后,他及政府的公众支持率都不低,往往有百分之六十左右。当然我们不会满足於此,但以这些基本的事实来评估,决不可以说特区政府不能运作。然而,我们很清楚我们有必要一方面争取议会内不同党派和议员的谅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亦要争取社会上市民的谅解和支持,我们所做的工作才有意义和成果。

  吴霭仪及其他议员曾质疑:增设了这两层政治委任职位后,一共三层的政治委任官员与常任秘书长及公务员同事的从属关系如何?在外国,例如在英国,亦有数层的政治委任部长制度:有大臣(Secretary of State),有部长(Minister),亦有常任秘书长。外国的经验是政治(工作)归政治(委任官员负责),常任的政策工作归常任秘书长和公务员(负责),这是可行的。当然,我们要继续探讨;但在过去六年,政治委任的司局长与常任秘书长及公务员同事间的磨合经已完结了一段较长的时间,现时大家的分工亦越来越清晰。

  接着我想回应何俊仁议员。我想问何议员是否在鸡蛋里挑骨头?他单看附表六内的排名先后,便揣测了很多结论。有关排名次序的逻辑是很简单的:由政务司司长至副局长,这一系列的同事是政治委任的;由常任秘书长至其他首长级公务员,在附表六中是属於公务员同事。这排列只是很简单的分类逻辑。我们在议会内亦曾向各位议员解释过,常任秘书长直接隶属於问责局长,而副局长和政治助理亦是直接向问责局长汇报,两系同事要同心同德,做好局内的工作,为市民服务。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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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总结,我们现在提出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是希望为落实普选铺路,为选举制度的硬件而配合以政治人才的软件,使香港整体的政制发展能够与时并进,按照普选时间表逐步迈进。

  主席女士,今日我们对《释义及通则条例》附表六的修订纯属技术性的修订,但既然各位议员提出这样多的政策和政治问题,我亦需要一一作出回应。我希望大家支持我们落实这制度,否决何俊仁议员的动议。多谢主席女士。



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