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小贩牌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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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方刚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财政司司长在本财政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建议宽免本年度的商业登记费,让所有公司受惠。然而,有固定摊位小贩及流动小贩向本人反映,他们须缴交牌费而不是商业登记费,因此未能因是次宽免措施而受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在香港从事各类经济活动的商户须向政府缴交哪些登记费用,以及现时有多少间商户须缴交商业登记费;

(二)现时须要及不须缴交商业登记费的贩商各有多少;他们须就有关的贩卖活动向政府缴交哪些费用和涉及的金额;及

(三)鉴於固定摊位小贩及流动小贩现时须向政府缴交牌费以继续经营他们的业务,该项安排与缴交商业登记费的性质类同,政府有没有计划在本财政年度同时宽免小贩牌费,以达致「还富於民」的目标;如果有计划,会不会与商业登记费的宽免安排看齐,即宽免整年度的小贩牌费;如果没有计划,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根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提供的资料,除某些获豁免登记的业务外,现时在香港从事各类经济活动的商户须向政府办理商业登记,并缴纳商业登记费及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的征费。不过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的规定,每月平均销售或收入总额不超过规定限额的小型业务可申请豁免缴交登记费和征费。此外,某些行业因需要受政府的规管而须缴交各类牌照费用。现时约有82万个商户须缴交商业登记费。

(二)根据《商业登记规例》,各类须就《小贩规例》而领取牌照经营业务的贩商,除非在建筑物内经营,否则毋须办理商业登记。由於商业登记并不区分商户的业务性质,税务局并没有须要缴交商业登记费的贩商的数字。

  小贩牌照主要分固定摊位小贩牌照和流动小贩牌照两种。所有小贩均须向政府缴交小贩签发及换领牌照费。市区及新界的固定小贩牌照费分别为每年1980元及2100元,流动小贩牌照费由每年980元至2640元不等,流动雪糕车的牌照费约为每年2万元。固定摊位小贩须额外缴付编配及使用固定摊位费用,一般由每年490元至5180元不等,视乎牌照的类别、地区和摊位的大小。熟食或小食的固定摊位费约每年2万6千元。

(三)签发小贩牌照的目的是规管小贩的经营活动,其性质与个别行业的营业执照或牌照类似,例如卡拉OK场所牌照、食肆牌照及游戏机中心牌照。商业登记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收集业务经营者的资料,以供税务局开立税务档案及让公众人士查阅参考,适用於从事各类经济活动的商户,并非为了规管个别行业而设。因此,小贩牌照费不应与商业登记费相提并论。

  小贩牌照费自一九九八年起一直未有调整,现时政府并未能收回发牌的全部成本。如政府再减免小贩牌照收费,补贴的情鶪会更加严重,有违用者自付、收回成本的原则。因此,政府并无计划在本财政年度豁免小贩牌照费。



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