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塘食肆被罚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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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塘一间食肆因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该食肆位於牛头角道363号地下。由今日(四月二十八日)至五月十一日,店铺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上址店铺人士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分别於去年六月及今年一月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四千元,而食环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食肆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被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上址店铺人士於去年三月及五月,因在露天地方配制食物而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五千四百元。食肆持牌人因而被记下十五分,并於去年七月十七日至二十三日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持牌人必须严格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其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2008年4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