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九题:社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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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冯检基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推动社会企业(「社企」)的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让合资格社企优先竞投38项政府清洁合约的先导计划的详情,包括每个参与部门提供的合约数目及服务地区;合约的年期和开始日期;招标程序和结束日期;竞投资格;接获的标书数目;评审标书的机制如何防止出现价低者得的情况,以及如何防止中标社企作出超过标书要求的服务量承诺以及投得合约后无法兑现有关承诺;会否考虑向不中标的社企提供有关的原因及资料;以及何时会检讨该计划;

(二) 鉴於前财政司司长於去年4月25日答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列席前扶贫委员会会议的政策局和政府部门预计在2007-2008年度向社企采购的产品和服务约值3,200万元,这些政策局和政府部门在该年度的有关采购的详情,包括采购的实际总值、数量或次数、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种类;有关数字和种类与2006-2007年度的如何比较,以及预计2008-2009年度的有关采购数字为何;

(三) 社企专题网站和社企名录将於何时推出,以及那些并未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认可为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托的社企会否被纳入其中;

(四) 政府将於本年下半年在地区层面推行的宣传活动会否包括在政府及其他场地举办展销会,以便直接向市民推广社企的产品和服务,以及会否免费或廉价借出政府场地供社企作展销活动之用;及

(五) 民政事务总署推行的「社会企业伙伴计划」下的师友计划的详情(包括现时的学员和义务导师的人数及背景、预计招募的学员及义务导师数目、学员申请的截止日期);会否放宽申请为师友计划学员的资格,容许所有社企(包括第三项所述的社企)的员工参加;以及配对平台的最新进展(包括获配对的机构及项目数目,以及这些项目的背景和工作计划)?


答覆:

主席女士:

  就问题的各部份,我的回覆如下:

(一) 让社会企业(社企)优先竞投政府清洁合约的先导计划已於今年初开展,计划下有38项各为期一年的政府清洁合约,由19个政府部门推出,涉及金额约1,700多万元及超过三百个就业机会,服务地区遍及全港18区。参与的政府部门以及所提供的合约数目见附表。参与竞投的社企机构必须为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认可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和信托团体。计划下的38项政府清洁合约,由各有关政府部门邀请社企优先竞投,当中大部份清洁合约的招标程序仍在进行中并会在今年第二季完成。故此,我们在现阶段未能提供有关接获报价的总统计数字。

  与评审其他政府采购合约一样,有关政府部门在评审社企就先导计划内的清洁合约所提交的报价时,需按《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进行。政府部门一般应接纳符合服务合约要求的最低报价。政府部门亦会作出配合,例如安排实地视察,让有关社企能清晰了解服务的要求,避免有关社企在成功竞投后无法兑现承诺。此外,落选的社企可要求有关政府部门提供报价不获接纳的原因。我们亦会於今年第三季对先导计划作中期检讨。
 
(二) 列席前扶贫委员会会议的政策局和部门在2007-2008年度向社企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总值约为三千四百万元,采购总值较2006-07年度增长约为百分之二十。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清洁、餐饮(餐厅和小食亭)、印刷、文件送递、园艺、运输、搬运、横额及纪念品制作等。在2008-09年度,除了推行先导计划让合资格社企优先竞投38项政府清洁合约外,我们会继续鼓励各政策局和部门更多选用社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 民政事务总署将推出以社企为专题的网站,提供与社企相关资讯,如香港社企目录、对社企现有的支援服务、与社企有关的刊物、参考资料以及曾举办的活动等。专题网站预计於本年年中推出。有关香港社企目录的资料,我们现阶段考虑主要包括已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注册的慈善机构和信托团体开办的社会企业。至於未按上述条例第88条注册的社企,我们在下一阶段会研究如何纳入。

(四) 民政事务总署将会在地区层面推广宣传社企,形式包括在全港18区举办分区宣传活动如展览等。在情况许可下我们会考虑沿用在去年安排社企於工展会设立参展摊位的模式,让它们推广宣传其业务、作服务示范或售卖产品等。有关在全港18区推广宣传活动的详情尚在草拟中,我们预计在今年稍后可公布有关详情。

(五) 社会企业师友计划(「师友计划」)是「社会企业伙伴计划」下的一项服务,目的是为已登记成为学员的社会企业机构及团体,配对来自商界及专业界别的义务导师,为他们提供营商顾问服务,藉以提升社会企业的竞争力。「师友计划」全年均接受申请。

  到目前为止,约八十个机构/人士已初步提出有兴趣为社企当义务导师,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企业家、高级行政人员及专业人士;另外,亦有约十多个社企已登记为学员。我们现正逐步确认已登记成为学员及义务导师的资料,以便进行有关的计划。由於导师会分析学员在营商上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而非就个别行业提供技能训练,因此我们认为「师友计划」以管理层员工为目标对象更能达到预期的效益。

  配对平台是「社会企业伙伴计划」下的另一项服务,目的是让有意合作的商业机构伙拍非政府机构。合作形式包括由商业机构向社企外判某些工作,或向社企提供优惠租金租用其物业或空置用地等。民政事务总署通过现有的地区网络,包括透过各区的民政事务处,联络社会不同界别推行有关计划。其中由民政事务总署推行的「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目前正处理第三期的三十多宗申请,当中约有一半是商业机构与非政府机构伙拍的项目,业务涵盖发廊、餐饮、旅游、推拿及足按服务、回收及清洁服务、弱老照顾/家务助理、园艺等行业,大部分伙拍的商业机构为社会企业提供专业意见,亦有为它们提供优惠租金及客源等。



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