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社经营者违例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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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会社经营者因在未经核准下更改会所内的设计,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一千元。

  民政事务署辖下牌照事务处人员去年十月巡查位於油麻地弥敦道的一所会社时,发现会社经营者在未经核准下更改会所内的设计,使该会所的设计与注册图则不符,并且在处所摆放额外的桌椅。

  该名会社经营者被控违反合格证明书的条件,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21(1)(a)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该署将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他亦呼吁市民向牌照事务处举报违规经营的会社,该处电话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