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事务管理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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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出: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在二零零八年三月审议了一宗电台节目的投诉个案(涉及一宗公众投诉),有关节目是在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商业电台)第一台播放的「在晴朗的一天出发」,播放日期为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上午七时三十分至上午十时。详情请参阅附录。

  广管局亦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影视处处长)在二零零八年二月行使其获授权力,处理了77宗个案(涉及2,981个投诉),并根据《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条例)第11条,裁定其中2宗(涉及2个投诉)属於轻微违规,56宗(涉及72个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19宗(涉及2,907个投诉)则不属条例第11条的管辖范围(注1)。影视处处长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以来,每月处理的投诉数字见图一,而各类被裁定为理据不足的个案则见图二。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网址:www.hkba.hk)。

  注1: 数字包括有关电视节目「雪中送暖」(涉及1,629宗投诉)和「劲歌金曲」(1,232宗投诉)的两宗个案。

附录:

个案: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上午七时三十分至上午十时在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商业电台)第一台播出的电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

  一名公众人士投诉,节目主持人混淆了衍生认股权证中「认购」和「认沽」权证的概念和运作,又引用错误例子,误导听众。

  广管局得悉,在节目中一个财经环节内,主持人把衍生认股权证比喻为电器制造商发出的保用证,并指出认股权证发行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回购认股权证。主持人所述十分笼统,在解释认股权证如何令人获利或亏蚀时,并未具体区分「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

  广管局认为,主持人阐述衍生认股权证的获利和亏蚀概念的言论并不准确。

  广管局向商业电台发出劝谕,促请严格遵守《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第20A段的规定,即持牌机构必须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时事节目内的真实资料准确无误。



2008年3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