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谈政制发展专题小组会议讨论内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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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出席策略发展委员会(策发会)政制发展专题小组第二次会议后,回答传媒提问的发言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有民主派人士担心如果增加议席,可能会在功能界别方面增加一些特权阶级,其实是不是这样的?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当然,不同党派的代表有不同的意见,而反对派的议员一直以来对功能界别议席是有一定的意见的。但在今日的会议中,不同政治背景的朋友都提到,如果增加功能界别议席,应该考虑一些可以扩阔功能界别的选民基础、增加功能界别的代表性、容纳在目前未能容纳的界别的方案,例如透过增加区议员互选产生的议席,或者是容纳一些如妇女界等。我觉得这些都是大家可以进一步考虑的建议和方案。整体而言,大家都希望由二○○八年走到二○一二年,立法会的选举方案可以进一步民主化,只要能真正做到进一步民主化,加强代表性,我们都是向二○二○年达至普选产生立法会迈进。

记者:刚才有不少委员表示希望增加从区议会选出的议席以组成新的议席,这是否「翻炒」二○○五年的方案?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二○一二年的选举办法,我们现时未有定案。今日所提出有很多类型的意见,有重提由区议员互选产生更多立法会议席,亦有提出吸纳现时未被吸纳的其他功能界别。

记者:今日讨论文件附件二列出了议席相对人口的比例的各个情况,把立法会议席增加至七十席是否可以解决现时香港议员所面对的问题,譬如条例草案委员会的工作太忙等?另外,如果增加功能界别议席数目谈不拢的话,是否代表整个立法机关都不能增加议席?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修订《基本法》附件二关於组成立法会的规定需要有三方面的共识:需要在立法会有三分之二多数议员的支持、行政长官同意,以及人大常委会备案,才可以成事。另外,根据人大常委会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决定,在二○一二年我们是要维持直选议席和功能界别议席各占一半的比例。所以我们必须要有三方面的共识,才可以改变立法会议席数目的规定。在过去一段日子大家开始谈到二○○八年第四届立法会选举,我相信大家都看到不同党派、不同界别的竞争较过去一、两届的立法会选举是提升了。我们在二○○五年时,曾再三向不同的党派表示,香港需要扩阔参政的空间,让不同党派的第二、三梯队的人物有机会上位。这对於立法会的工作,当然是个实际的考虑。在二○○五年,反对派表示不能支持关於二○○七年和二○○八年的选举方案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普选时间表,但人大常委会在去年十二月底考虑了行政长官的报告后,现时已有普选时间表,二○一七年可以实行行政长官普选,二○二○年可以实行立法会普选。我希望现时有了新的基础、有了新的环境,可以让大家求同存异,理性讨论。我们在未来亦有一段比较长的日子,可以进行多次公众讨论、公众谘询,以拉近大家的分歧。

(待续)



2008年3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3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