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谈政制发展专题小组会议讨论内容(一)
****************************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出席策略发展委员会(策发会)政制发展专题小组第二次会议后,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中文部分):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多谢大家今日到来采访,跟进策发会政制专题小组第二次会议。今日有二十五位非官方委员参与会议,大家都非常踊跃发言,讨论关於立法会二○一二年的选举方案。大家充分表达各方面的意见。让我循讨论文件向大家交代一下。

  第一方面的重点是,大部分发言的委员都认同可以在二○一二年考虑增加立法会的议席。他们有多方面的理据,包括认为现时立法会要处理很多方面的立法工作,人手不很足够,议员的工作非常吃重,往往分身不暇,也有委员提到条例草案委员会的工作往往要花很多时间和精神。

  第二方面,比对香港与外国议会的组成,在香港人口对议席的比例比较高,大约每十一万人才有一个议席,而在很多欧洲国家和一些亚洲地方,都是数万人便有一个议席的。

  第三方面的考虑是,如果设立更多的议席,使参政的渠道扩阔,不论是有党派背景或独立候选人,今后可以有新的渠道从政,向市民提供他们希望提供的服务。

  若然增加议席,比较多的委员建议增加至七十席,亦有委员提议增加至八十席。

  按照人大常委会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决定,如果在二○一二年议席数目有变更,是要维持各一半的比例,即一半议席由地区直选产生,另一半由功能界别的选举产生。大家讨论了一段的时间,例如增加十席,有五席新议席是在地区直选,另外五席应该放在那些功能界别呢?

  有委员再提区议会方案,由区议员互选产生更多的立法会议员。除了区议会方案外,亦有人提出应该考虑增加其他现在未入局的功能界别议席,例如妇女界别、中小企、中医等。目前就新增议席,特别在功能界别方面设那些新界别还未有共识。

  至於选民基础的问题,功能界别的选民基础是否应扩阔,以达致进一步的民主化,今日大家表达了很多意见。就这方面表达意见的委员亦有不少认为应考虑把公司票和团体票变为董事票和理事票。这是迈向把这些选票「个人化」的一个过程,但这只是表达初步的意见,我们在这方面亦是尚未有很成熟的讨论,更加未有共识。

  最后向大家交代的是,现时根据《基本法》,有百分之二十的立法会议席可以容许非中国籍而拥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居民参选,并出任立法会议员。就这问题,今日的讨论有两方面的意见。有委员认为应该继续维持现有的安排,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容许这些拥有外国居留权的人士在香港参与立法机关的工作,以表现香港作为国际城市的特质。但亦有其他委员表示,在八十年代开始讨论《基本法》时,当时有不少香港市民移居外地,当年有移民潮。但现在已顺利回归十年,移民潮已不再,到了二○二○年落实普选立法会时,到底是应当维持这套特有的安排,抑或可以考虑取消这特别的安排呢?各种意见都有,但那大家不觉得这是个逼切的问题,亦看到香港社会和香港市民,直至目前为止都颇接受有部分议席可以容许拥有外国居留权的人士参选和出任议员。

  今日的重点就是以上数点,我们大约在四月底会开下次专题小组会议,届时会继续进一步讨论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模式的问题。

(待续)



2008年3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