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在禁毒常务委员会会议后谈话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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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出席禁毒常务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询问有关毒品测试可行性及指标)

律政司司长:指标不是那么容易订定,我相信要继续看数字和每方面的成效如何。在我刚才所提到的五个范畴,其中一个是研究的范畴,我们会着力看看如何做。至於测试问题,有许多人提出不同建议,我想首先强调要早期介入,如何协助他们,令他们知道问题。在测试上,有许多方面,有人建议强制性测试,我们亦已研究,但涉及较多法律问题,大家亦可想像,如私隐问题或需否立法,我们需要多些时间研究。与此同时,我们亦研究不在强制的情况下,是否可能提供一些服务,可以是自愿性质,让他们多做这些测试,因为我们发觉,如果让这些年青人验身,令他们知道吃了这些(毒品)后会有很大问题,他们的抗拒和警觉性也会提高,在这方面我们会多做功夫。我们会研究在家长同意下,有无可能在学校内推广自愿性的测试,但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大家可能听过一些国际学校正在做这方面的事情,但若要在香港比较全面地推动,我相信我们需要做较多的研究工作,研究如何有效落实,这是专责小组会进一步看的问题。

记者:老师有困难办别学生是否滥药...你觉得怎样可以解决这问题?

律政司司长:我相信刚才所说的验身测试是其中一个(方法),在其他国家有用过,也是香港部分学校有试的方法之一,这方面是有科学根据;但若不用这方法,可如何做呢?如我刚才所说,在学校里推行教育,令学校和家长如何对某些警号比较有警觉性,如学生的表现可显示有什么问题出现,如何给予辅助,我们会在这方面加强。

记者:会否考虑由医生在学校替学生验头发或身体其他方面来测试他们是否有滥药?

律政司司长:我相信刚才也说,如何推行这方面的工作所涉及的范范畴相当宽,这是在我们考虑的范围内。

记者:有关增设戒毒中心,最快可以在什么时候落实和在那区设立?跨境滥药的问题又如何处理?

律政司司长:首先第一个问题,有关戒毒中心,这不是十分正确;我刚才是说辅导中心。现时香港有五间辅导中心,我们会增设两间,会尽快请一些机构营办,我们希望最快在今年年底做到,增加这两间中心。另外,我刚才所说的物质误用诊所,医管局会重开玛丽医院那间,并会在九龙东开设一间,但这不是一朝一夕那么快能做到,但我们已有这样的安排。你第二个问题是跨境方面,我们在这些中短期措施上没有提到一些具体的措施,并不代表我们没有看这问题。专责小组会在十月会做报告,由现在至十月我们会针对这个问题,会很积极地──不单做研究,亦会与广东省等当局加强联络和开会,看看进一步可如何做。

记者:新增的辅导中心会否在天水围?

律政司司长:在选址上我们尚未有定案,当然在考虑时,会考虑现有辅导中心的分布和各区的需要;另一项我想提的是物质误用诊所,希望这些名称迟些便会改,如药物、误用等,不过现时还是叫「物质误用诊所」...现行有五间,希望增致七间,而辅导中心,现行亦有五间,会增至七间,希望它们能有所连系,区份上有英文所谓cluster,或连系的性质,在提供服务时能有较多连贯性和系统性。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08年3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