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劳福局呼吁残疾人士换领登记证
**************

  劳工及福利局今日(三月十七日)提醒持有旧的「残疾人士登记证」的人士尽快换领新证。在一九九九至二○○五年六月期间签发的旧证将于本月三十一日后失效。

  换证人士须填妥「残疾人士登记证」申请表,连同旧证及由注册医生(公立/私人执业)/专业医疗人员/特殊学校负责人签发的残疾证明文件,寄回劳工及福利局康复服务中央档案室。档案室查核有关文件后,于四至六个星期内签发附有照片的新证。登记和申请「残疾人士登记证」均属自愿性质。

  有关换证计划的详情及所需文件的资料,可于劳工及福利局网页(www.lwb.gov.hk)下载。有关「残疾人士登记证」的详情,请参阅「残疾人士登记证」申请指引,或致电2509 4891、2509 4904或2509 4905查询。



2008年3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2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