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七题:文物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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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新界人士向本人反映,指新界乡村历史悠久,有众多具文物价值的历史建筑物,亦蕴藏丰富的传统风俗文化(例如舞麒麟、客家山歌、嫁娶仪式及神功戏等),是珍贵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他们又指出,虽然政府已设立了三间专门介绍新界传统文化的专题博物馆,但非物质文化不能单靠硬件的展示而得以承传,而是需要一代接一代的沿袭和承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否任何保育乡村历史建筑物的政策;若有,详情为何,以及过去三年,保育乡村历史建筑物及市区历史建筑物的支出各有多少;若没有相关政策,会否研究制订该政策;及

(二)会否考虑投放适当的资源保育乡村的非物质文化,以及与新界乡议局及各个乡事委员会合作制订协助乡村非物质文化承传的措施?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一向致力保育本港的文物建筑,包括乡村文物建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的古物古迹办事处(古迹办)负责为文物建筑进行纪录、研究和保育工作。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宣布为法定古迹的文物建筑中共有三十六项位於新界区,它们均获妥善修复,并开放予市民参观。此外,政府在屏山和龙跃头分别设立文物径,有系统地介绍当地主要的文物建筑。政府更在旧屏山警署设立邓族文物馆暨文物径访客中心,介绍屏山邓族历史及文物径沿途古迹,访客中心每年营运支出约为300万元。

  过去三年,古迹办用於修复和维修文物建筑的开支详见附件。

  此外,政府会扩大维修项目财政资助的适用范围,由只涵盖法定古迹或将会成为法定古迹的私人物业,扩展至涵盖已评级的私人历史建筑。

(二)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由民政事务局局长负责。民政事务局一向重视新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传。康文署的博物馆如香港历史博物馆和香港文化博物馆均致力纪录传统乡村习俗、收藏和展示新界的文物。康文署更於二○○六年在香港文化博物馆内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组,以配合於同年四月正式生效的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工作。政府现正积极筹划进行全港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以编制香港第一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政府将邀请本地学者专家及社区人士组成专责小组,为调查工作提供意见,更会与乡议局和各乡事委员会保持联系,以便普查工作能顺利进行。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制订后,政府会整体研究有关政策,及考虑投放适当的资源,加强本地包括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教育、传承和推广工作。

  另外,於一九九二年十二月成立的徖奕信勋爵文物信托,其宗旨是透过筹办活动,以及资助社区组织或个别人士推行与文物有关的活动和研究项目,保存和保护香港的文物。该信托每年均会接受资助申请,而大部分的申请是来自个人、非政府机构及高等教育院校。获批核的申请是以宣传教育、复修保存,以及研究调查为主。该信托於二○○六年批准十三项资助申请,总数352万元;而二○○七年则批准十五项资助申请,总数203万元。



2008年3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6分